地产开 发表于 2013-5-19 18:42

请删除“致宿松县民检察院的一封信”

尊敬的版主你好:
      这封帖子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形象,有问题可以找相关部门,请删除该帖子,因为他是在随意毁坏别人的现象,对别人的一种诽谤。

无所畏 发表于 2013-5-19 22:19



      楼主如果感觉此贴不妥,请报案维权。
      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出具相关手续,宿松百姓论坛管理员将会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不善弯 发表于 2013-5-19 22:28



不是你,我还真没看那篇帖子。

      1.当事人是什么形象就是什么形象,不是一篇帖子能够影响的。
      2.你说是“对别人的一种诽谤”,请拿出证据来,你说是诽谤就是诽谤吗!曝光大神说的一条一条的,即使不能全信,有些东西也不说不信。至少有许多当事人知道。
      3.可以找“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哪啊,“相关部门”给没给百姓开门啊,”相关部门“是一种及其可怕的部门。
      4.百姓论坛就是百姓论、百姓谈,可以对、可以错,你谈我论,相得益彰。你可以到那些官老爷面前谄媚,但不可在论坛封别人的嘴。


                                        地先生:不善弯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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