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舞dao曲终 发表于 2013-9-4 17:50

就忽悠吧{:5_222:}

.半_秋 发表于 2013-9-4 18:14

松城子 发表于 2013-9-4 15:11
]河塌乡党委政府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周、高二位注意了,不要惹火烧身,没讲到自己,却搞得一身骚。还记 ...

关于黄书记在北京有房产一事,我们前段时间已经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没有发现在北京有房产,谢谢您的监督和关心。

不爱最大党 发表于 2013-9-4 19:12

大老粗 发表于 2013-9-4 19:34

是该相信河塌乡党委政府      还是相信人民群众,,,,,依我看,还是人民群众的话可信度高一些

连环画收藏 发表于 2013-9-4 20:41

{:5_233:}{:5_233:}{:5_233:}

水无痕 发表于 2013-9-4 20:59

水军马甲何其多啊?{:5_222:}{:5_222:}{:5_222:}{:5_222:}{:5_222:}

诚信可嘉 发表于 2013-9-4 22:06

凡人善举 发表于 2013-9-4 14:51
怎么一上午注册了这么多水军?说黄小华好的全部都是9月4号8点后注册的

该不是同一个人冒充的吧{:5_232:}

冬雷 发表于 2013-9-4 22:22

    河塌乡的回复让老百姓看到了一些曙光。但是,若干明显漏洞和疑点还是要指出来:

    一、关于黄小华同志生活作风问题:黄小华同志2008年离异后一直单身,其感情问题属正常生活交往和个人隐私。
       单身离异者,便可淫人妻女?河塌乡的规定?

    二、关于黄小华同志经济来源房产及车问题:黄小华同志现居住黄坂村李屋组,除担任黄坂村党总支书记外,还从事过水产养殖,经营20亩苗木基地,另购买一台旧铲车从事出租业务,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其子在北京某集团就职,享有较厚的年薪待遇。1997年在县城以4.5万元价格购其姐转让的一面积为62平方的旧套间,2008年离婚时判给黄小华前妻。2009年黄小华以3.6万元价格从其堂兄黄继尧处购买毛岭街房屋一间。据调查,黄小华同志在安庆并没有房产。
      如果安庆、北京等地有黄或者其家人名下的房产,调查者是否愿意立刻自杀?敢立字据?

    三、关于换届选举问题:黄小华同志担任的河塌乡黄坂村党总支书记一职,按照规定是由黄坂村全体党员投票民主选举产生。选举过程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的,未发现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换届为什么要从白天换到黑夜,选举为什么要选好几次?真的是全体党员投票?一个不缺?如果有缺席的,调查者是否愿意立刻自杀?

    四、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河塌乡“美好乡村”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全乡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荣获全县第一名,其中黄坂村作为先进典型得到各级一致好评,其新农村建设工作经验全县学习推广。黄小华同志家所在李屋组是第一批“美好乡村”建设自然村点,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有室外休闲健身广场,当时组上无人愿意提供土地而且征收土地费用较高,作为村书记的黄小华出于工作需要,带头动员其弟和自己无偿提供原属自己的桔园,无偿奉献给集体用于休闲健身广场建设。
       8月21日,你发帖称“他搞农村建设拿全县第一”,现在怎么变成了“河塌乡...荣获全县第一名”?你这样偷换概念,我们如何敢相信你的调查结论?
      你认为室外休闲健身器材,到底是福利还是负担?你怎么判断黄小华是把这个当负担而不是当福利?

    五、关于救灾款、扶贫款、低保问题:根据群众走访和查阅相关会议记录,黄坂村所有救灾款、扶贫款发放及五保低保对象评定均是由村支两委民主公开评定,经张榜公示后,由乡财政按时足额通过农户“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
      什么样的群众可以肯定黄坂村所有救灾款、扶贫款发放都经过了张榜公示?
      什么样的会议记录能查出黄坂村所有救灾款、扶贫款发放都经过了张榜公示?
      如有未经张榜公示的救灾款、扶贫款,调查者是否愿意立刻自杀?

    六、关于应付检查问题:为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和落实“美好乡村”建设长效管养机制,黄坂村聘请专人负责村容卫生保洁工作。另外对于计生考核,上级考核组严格保密,乡村两级不可能提前获知信息。
      上级考核组有没有泄密,他们会让你这个下级提前知道?
      如果你不能提前知道,你如何敢确定“上级考核组严格保密,乡村两级不可能提前获知信息。” ?
      如果你可以提前知道,你为什么又要说“上级考核组严格保密,乡村两级不可能提前获知信息。” ?
      就你这个水平能把黄小华的问题查清楚?别忘了,他是乡党委委员,你只是乡里安排的一个去调查的“专人”。

    七、关于自来水厂建设问题:根据上级农饮工程工作要求,黄坂村积极做好自来水厂建设协调工作,水厂支付黄坂村工作经费8万元,所获款项已于当年入账。
       确定不是这几天补做的假账吧?

    八、关于新生儿上户口问题:经过大量的群众走访和与当事人谈话,未发现村干部私自收费为己有问题。
      是未发现“收费”还是未发现“私自收费为己有”?又在搞偷换概念?

    其他:黄作为村支书,他弟弟用假毕业证当兵的事; 对王锡毛委员踢门,打耳光的事;用薄膜盖坟头的事等等,你都没有给出说法,希望能补上。


大汉大汗 发表于 2013-9-5 07:48

可信度不高,什么叫“未发现”?

清樽素影 发表于 2013-9-5 07:48

清廉的干部百姓永远铭记,腐败的干部百姓永远踩在脚下。但愿各位书记都是真正为民办事的好“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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