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情缘 发表于 2013-10-16 00:38

江西“收红包就要丢官帽”

    江西省纪委对2起违纪收受“ 红包 ”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党的纪律是铁律,必须执行,违纪必须受到制裁。要释放一个强烈信号:党员干部若收受“红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全省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江西终于对“红包”动了真格,而且直指收受人的官帽。在我看来,此举不但有“釜底抽薪”之巧妙,也有“壮士断腕”之魄力,更是在切断腐败源头、抑制腐败发生和打击腐败行为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谓打蛇打在了“七寸”上。    江西此举的厉害,在我看来起码有四点。其一、杀鸡儆了猴。乐平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的被免职(并研究给予其纪律处分)和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西市派出所某干警的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无疑是被“杀”的两只“猴”,被打人数虽少但其震慑作用不可小觑。其二、江西此着着实实的释放了“党员干部若收受‘红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之信号,明确了“党的纪律是铁律,必须执行,违纪必须受到制裁”的杠杠,可以看成是一个“勿谓言之不预”的态度。其三、“通报”再次强调,“10月31日是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的时间节点”,这个时间节点,可以看成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分水岭,如果有人心存侥幸,那么明摆着是“过了这个村,没有那家店”。其四、“通报”明确指出,“10月31日以后治理‘红包’问题将进入常态化”,这可以看成是明确亮帜不会搞“一阵风”,足以令那些心痒痒、手痒痒的人死心。也就是说,治理“红包”已经“开弓没有回头箭”。由此看来,江西省纪委已经将自己推上了“绝路”。但正因为他们铁了心,我却以为给自己和给别人出了不少难题。    第一个难题是,拿的人多认的人少,“红包”难找。谁都不敢也不会相信,就这么一个江西省,拿“红包”的官员竟只有二人?难在哪里?难在这样的事往往是“一对一”进行,所以要“找”出“红包”难度极大,所以才只处理和通报了两个,接下来咋办?    第二个难题是,已经拿“红包”开了刀,那么其它呢?比如女人、比如吃请、比如收卡、比如“三公”等等,怎么界定?怎么开刀?如果这些不开刀,光开“红包”的刀显然说不过去。推而广之咋办?    第三个难题是,江西已经率先拿“红包”开刀,其它省市纪委咋办?开还是不开?全面开还是单独开?是不是也如江西那样,划定一个时间(如江西的十月三十一日)划成“生死线”?如果此后再发现,从重从严处理?    第四个难题是,如果这么开刀,说不定就带来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虽然江西已经明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且依我看那个“通报一起”特厉害,其它地方能做到?最为重要的问题是,究竟能不能坚持到底?    行笔至此时,我想江西此举也应该是给中纪委出了一个难题。道理很简单,中纪委定的铁律应该更全面,应该更强悍,应该先定详细的“高压线”,然后做到让凡触“高压线”的,让他们做时得提心吊胆,做后虽然不交代但得寝食不安,一旦发现就得让他们付出“永世不得翻身”的惨痛代价。如果中纪委定的铁律,能像江西那样“着肉灸”(指的是中医中的艾草火疗),又能让各省市能像江西那样自觉行动,何愁不能把所有歪风邪气刹住?如果是这样,哪怕是偷偷摸摸,有多少人还敢收“红包”、碰女人、接实物卡、拿会员卡、乱吃请和无度“三公”?制度反腐如果能做到看得见、摸得着,何愁不能防打并举?    江西已经就“红包”动了真格,已经“剌刀见红”,所以也已经出了难题,接下来该咋办?接下来中纪委和各省市会有什么动作?我们正拭目以待!

宿松剑桥 发表于 2013-10-1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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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 发表于 2013-10-16 14:04

哎可惜不是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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