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缘浅 发表于 2014-5-8 07:20

冒充纪委行骗,是为反腐做贡献?


      印有省纪委字样的工作证、录音笔、 DV机、纪委双规相关材料,两名身着正装的小伙子,这个派头怎么看都像是省纪委来的领导。安徽一男子就用这些装备来“包装”自己,企图在铜川一单位行骗,结果被当场识破。警察将其带回派出所后,该男子不但不胆怯,反而嚣张地要见铜川的最高领导。昨日,处理该案件的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正阳路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该男子和他的另两名同伙已被刑拘
    随着国家十八大以来三令五申反腐倡廉,从上至下“老虎”“苍蝇”一起打,动真格,不断出重拳,激发着全国反对贪污腐败热潮高涨,纪委部门每查处一位贪官,都赢得连绵不绝的阵阵掌声欢呼声。群众对纪委部门的看好,国家对纪委部门赋予特殊的权利,使得压在纪委部门上的重担与责任更多,肩负起的使命也就更为神圣。然而,这么神圣的一个岗位,却被骗子们拿来做行骗的身份,利用官员干部对这独特岗位的畏惧,利用违法违纪官员一旦有纪委工作人员调查就会产生害怕想方设法瞒混过关的心理,敲诈勒索获取不该拥有的金钱,还美其名是为反腐做贡献。事实真是如此吗?笔者认为:
    从没收金钱归属上讲:纪委部门在对被调查人查办案件过程中,没收追缴股票所得均转入指定账户上缴国库,不得过户到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名下,掌握到足够证据后,被调查人转交法院,由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惩处,一分一厘未进私人腰包,所取得的资金再次由国家进行统筹,用于民。而行骗人员却是有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行驶诈骗行为,利用被骗人的软肋,高超的诈骗手段,取信于人,不断索取,敲诈勒索到的钱全部进腰包,满足私欲。
    从工作性质上讲:纪委部门工作人员是取得国家认可,依法拥有执法证,统一由国家发放工作服,配备所需工具,并每月定时获取工资收入,能够在阳光下制止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人民权益,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执法过程随时都能接受群众监督。而行骗人员却是不能见光,服装工具证件能买,但身份是假的,经发现,一查就破。
    万幸官员懂得纪委部门的办事流程,能在第一时间揭穿骗局,不然就会上当受骗,损失财产,迫使骗子以此到处行骗的宏伟愿望画上句号,避免了更多的人受伤。骗子不可怕,只要官员干部行得正坐得端,行骗者哪里会有机可趁。骗取不义之财的行为,就是行骗,怎能强制扣上“做贡献”的帽子,为违法行为脱罪。





海门天柱玩童 发表于 2014-5-8 11:30

{:5_233:}{:5_233:}{:5_233:}这贡献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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