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兹庸人 发表于 2015-10-16 13:43

祖国,你就是一办证中心


      如果没有你——祖国母亲,中国人哪来。——准生证、出生证、独生证、身份证、暂住证、未婚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营业证、完税证、许可证、行驶证、献血证、健康证、工作证、保险证、医保证、下岗证、失业证、上岗证、职务证、资格证、学员证、荣誉证、通行证、残疾证、退休证、老人证、死亡证、火化证...... 祖国——就是一办证中心!





lbsfh 发表于 2015-10-16 21:09

办这么多证,政府要收多少钱?要养活多少人?所以现在要鼓励生育,生的越多,办的证就更多,政府也是操心良苦啊!

宿松村孤 发表于 2015-10-16 21:12

退伍证,出国证,入团证,入证,学生证,毕业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5-10-18 08:16

如果说需要政府机关支持你应得的征地补偿费。你就依承包法为证,
依物权法为证,
依最高法释第几条为证,
依县政府自己出台的县政【**X】XX号文件为证。
县政府就叫你找信访局,
信访局就叫你找乡政府,
乡政府叫你找征收方,
征收方叫你找村组,
村组叫你找县政府,
于是无数次循环,解决不了问题。
那些具有权威性的证据,效力如何?因为它不是证,而是据。在小人那里任何证据都不好使。
出台这些证据的却不能有效地维护它的权威性,当你找到出台证据的权威部门,那里也由信访局答复你,怎么答复?属地管理,最终把你的诉求交办到你所在的县级信访局,形成新的循环,一直解决不了问题。庞大的信访队伍逐渐升级。泗洪县就有跑到北京青年报社喝农药,才只是一个例子。属地管理,强有力地支持了下级官员腐败、懒政。属地管理,历史上叫诸侯割据。
证据的效力于是被另外因素所抵毁,这就叫地方政府不作为。对不作为的地方政府,没你的事你不关心,有你的事,你怎么想?只要欺上瞒下流行,据不好使,证也可作假。录音、图片、摄像也可以批为无效。





张学久 发表于 2015-10-18 10:34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5-10-18 08:16
如果说需要政府机关支持你应得的征地补偿费。你就依承包法为证,
依物权法为证,
依最高法释第几条为证, ...

    老先生例举的现象完全是事实,但,有一最佳解决办法。就是靠诉求的当事人,必须要依法认真,任何事就怕认真,其次要内行(熟知法定条款)。谨请老师斧正。如握!

六一 发表于 2015-10-18 21:57

上联,祖国啊!你就是一办证中心;
下联,人民兮!您安逃几加章薄纸?
横披~你妈是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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