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丸子 发表于 2015-11-17 11:07

唯有勤劳自爱,才能获得尊重


      昨天是礼拜天,我吃过午饭后坐在阳台上懒洋洋地晒太阳、看书。突然,一个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朝楼下一看,一个收废品的女士骑着三轮车在叫喊。我探出头叫住了她,说我家里有不少的纸盒和瓶子,叫她带个袋子上来。
      几分钟后,我听到了敲门声。就在我打开门的瞬间,我和收废品的女士同时愣住了。“你是蒋姐?”“你是老板娘?”几乎是异口同声,我们都认出了对方。      提起这个容颜憔悴苍老的王姓老板娘,还要从N年前我在洗车店打工开始说起。那时候的我工作不稳定,还要边工边读,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活下去,我做着各种各样又脏又累的活。记得那是最冷的一个冬天,就算是江南也特别寒冷,在洗车店打工的我整天在寒风中擦车、在冰冷的水里赤手拧毛巾,她们说我力气大,毛巾拧得干,擦车才没有痕迹。我清楚的知道,她们都叫我在冰冷的水里拧毛巾是欺负我,但是我还是从无怨言。还好因为自己皮糙肉厚,别人都长冻疮,我却没有。哎呀呀,扯远了,言归正传。这个王女士就是当时店老板的女朋友,虽然她当时只有十八九岁,我还是习惯称呼她为老板娘,她也特别受用这个称谓。她在我们忙不过来的时候搭把手,平时做事随心所欲,人也懒散。吃的也和我们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是没有工资可拿的。      我给她拿了一瓶水,她喝了一口后马上打开了话匣子,说起了她那几年的经历,出于对文字的爱好,下面把她的口述整理出来,就当是给有些类似的年轻人一点点警示。      我爸爸妈妈是开小煤窑的,平时很少在家。我是在爷爷奶奶的溺爱中长大,不说是娇生惯养,但也算是好逸恶劳,吃不得一丁点苦。记得上初中的时候,我就不好好学习,整天向我爷爷奶奶要钱去学溜冰,买化妆品,他们要是不给,我就偷偷的拿,反正就算他们知道了也舍不得打我。初二的时候因为和社会上的一些不法青年走得太近,学校也管不住的情况下打电话给我爸妈,提议我转学。我爸妈气得半死,却正合我意,反正我看到书本就头痛。为此我被我爸爸痛打了一顿,打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写保证书就像家常便饭。我妈虽然看到我挨打也心疼,但是她不是护犊子的人,她苦口婆心跟我说了一堆大道理,她以为我听进去了,其实我半个字也没有听。那次以后,我爸爸又找关系把我送到了县城某中学,他以为远离乡镇我就会好好学习。他们又错了,那时候,我一点读书的心思也没有,就知道玩。在县城的那一年里,没有爷爷奶奶的看管,我更如脱缰的野马,逃学旷课玩疯了。那一年,我花了家里不少冤枉钱,可我爸妈还是接到了学校要开除我的电话,后来我就如愿以偿的做了一名社会闲杂人员。      没有读书,我就赌气,和同样辍学的同学一起约好去江南打工。因为没有学历,也没有工作经验,又不能吃苦,更因为没有纪律性,所以做什么工作都坚持不了一个月。虽然说是在打工,但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每个月捉襟见肘的日子也是煎熬,所以很多时候还是厚着脸皮瞒着我爸妈找爷爷奶奶讨钱。一直到在饭店遇到“一撮毛”,也就是洗车店的老板。因为我年轻漂亮身材好,皮囊美,一撮毛见了就隔三差五的来我们饭店吃饭,没多久我就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去了一撮毛的洗车店。      一撮毛大我12岁,因为吃过官司,所以而立之年还是单身。他是上海人,有自己的房,有自己的店,要是跟着他,我想日子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就这样我跟着他一起打理他的洗车店,做着一切免费的“职务”,虽然没有工资但是对我这个好吃懒做的人来说(她的原话),吃住都有着落就行。就这样,我没有任何名分的跟了他好几年,直到离开他,我也是被扫地出门,身无分文。      想想跟他的那几年,自己也真是犯贱。平时一分钱的工资没有,想买件衣服都不敢找他要钱,只能自己想办法。他爸爸妈妈还时常挤兑我,瞧不起我,说我不像过日子的女人。跟他的第二年,我想买部手机,他说在一起做事共用一部就够了。后来,我爸爸因为小煤窑出事,赔得倾家荡产,脾气也变得更加暴烈,我妈妈也经受不住打击,抑郁成疾。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悄悄拿走了一部分给受难家属的赔偿款,听说我爸为此事气得吐了血。想想自己真的不配做人,自己也在打工,几年下来一分钱没有存,还不断地给家里添麻烦。爷爷奶奶,还有父母对我彻底死心,我也一直没有意识到是自己的错,总以为是父母自己运气不好才导致失败,举债度日,租房苟且偷生是他们自己活该,还连累我过得如此窝囊。      和家里闹掰后,我就更怕失去一撮毛家的落脚点。任何事我都迁就他,就算闹别扭总是我先妥协,先去讨好他。他家里一切又脏又累的活都是我去做,有一次他爸爸莫名其妙的发酒疯骂我,我回了一句嘴,一撮毛居然打了我,那也是我和一撮毛发生第一次激烈的争吵。他们叫我滚,我一气之下真的跑了出去。你想想一分钱都没有,我能跑到哪里去。我蜷缩在小区花园里到半夜,也不见他出来找我,天快亮的时候,我实在是忍不住想上厕所,加上气也消得差不多,我就回去了。我站在门口无论怎么敲门,里面的人都不开。直到隔壁邻居都被我吵醒,一撮毛才打开门,把我的一包衣服往外面一丢,说了一句“滚!”后,门啪的一声又关上了。 那一刻,我才幡然醒悟,这些年自己过着毫无尊严非人的日子,被他们一家人呼来唤去还不如一条狗有地位,也许这就是好吃懒做的下场。老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我这种不想工作,又想不劳而获,更想过安逸生活的人注定得不到上天的垂怜,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报应……      王女士说完这些,羞涩地一笑,如释重负的叹了口气。说现在还可以,也已经找人结婚生子,公婆在上海承包了一个废品收购站,自己空闲时间也到处回收点废品贴补家用,。      看着眼前判若两人的王女士,我感慨命运的捉弄,把一朵娇艳的花朵,弄得过早地凋谢。要是一开始就好好读书,要是一开始就脚踏实地的工作,不好高骛远,无论是做那一行,也不至于是今天这个样子。这些年也不知道她到底遭遇了哪些不堪回首的坎坷和挫折,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脸上已经寻觅不到半分昔日的痕迹,这一切都怪谁呢?      人啊,只有自己辛辛苦苦挣的才用得踏实,才用得心安理得,才用得长久。像寄生虫一样的依附别人,永远没有出路,永远得不到尊重。中国还有句谚语: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哥有嫂有,等于白有。所以说,不管任何人,任何年龄段,都不要做寄生虫。特别是女人,就算你嫁得再好,也不能让自己丧失了工作技能,只有在经济上独立的女子,才能昂首挺胸做一个有尊严的人。      寄生虫是可怜又可悲的,希望九零后、零零后的年轻一辈们,希望大家成年后都能自食其力,不要做让人唾弃的寄生虫。王女士的例子就是鲜活的反面教材,一定要吸取教训呀!   2015.11.16晚




竹叶 发表于 2015-11-17 12:25

赞同坛主的观点!{:5_233:}{:5_233:}{:5_233:}{:5_233:}{:5_229:}

WWWWWW 发表于 2015-11-17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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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子 发表于 2015-11-17 13:40

丸子版主好久不见,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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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立,便如没有脊梁。。。

大河散人 发表于 2015-11-1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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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颖 发表于 2015-11-1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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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尔 发表于 2015-11-1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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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风情 发表于 2015-11-17 21:23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秋天的故事 发表于 2015-11-17 23:08

前辈无数次生活的积累,这倒霉孩子非得用青春再去验证一下~~

张学久 发表于 2015-11-18 06:34

子女有都不等于自已有(但希望他们有),自已有才是真靠得住的有!{:5_233:}{:5_233:}{:5_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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