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四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月15日,省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如下: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古城社区党总支第一党支部原书记毛立干挪用集体补偿款问题。毛立干在参与古城社区前毛庄拆迁指挥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补偿款16.74万元,并用该款支付个人费用。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毛立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滁州市琅琊区创业北路社区党总支原书记丁道芳挪用公款问题。丁道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出借社区居委会资金30万元长达一年以上,用于自己及亲属从事营利活动。丁道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肥西县严店乡劳光社区党总支书记商常好违规支付危房改造工程款问题。商常好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以明显高于市场建造价格与他人签订建房合同,并以社区名义对辖区五保户吴某居住的危房进行改造,后又将危房改造补助款2万元直接取出支付给承建方。商常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舒城县庐镇乡张冲村党支部书记陈长青违规报销养老保险金问题。陈长青违规从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中虚列支出,用于报销养老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8571元。陈长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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