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缘浅 发表于 2016-8-28 20:49

安徽各市县政府开通微博微信 须放开评论


      近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明确在2016年底前,安徽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  通知对政务微博微信的内容建设提出要求。在发布内容上,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政务微博微信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在政策解读上,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在互动方面,须面向公众开放微博评论、私信及微信留言功能,受理咨询诉求、意见建议等;同时通知鼓励政务微博微信开通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等新兴服务。  根据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开通后,要及时入驻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微博微信大厅。


2438377476 发表于 2016-8-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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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b 发表于 2016-8-2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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