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交警:“十一” 交通安全提示
“十一”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宿松县境内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公路客运、旅游包车、自驾车出行将形成高峰。为确保国庆长假期间道路畅通、安全、有序,宿松交警节日期间坚守岗位,为群众平安顺利出行护航。
节日期间,宿松县境内通往小孤山、白崖寨、森林公园等景区公路基本畅通。在容易发生交通堵塞的路段,交警部门均安排警力进行值守,及时疏导车辆通行。为此宿松交警就节日期间出行安全事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提示:
一、“十一” 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将迎来自驾出行高峰。出行前请选择好出行方式和时间,错峰出行,减少拥堵,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二、据中央气象台预报,今年第17号台风 “鲇鱼” 将于29日前后影响我国东南沿海;30日前后,内蒙古东部、黑龙江大部、吉林东部将出现初霜冻。降雨霜冻天气路面湿滑,驾车出行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三、“十一” 自驾车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四、节日期间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夜间文明使用灯光。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五、假期驾车出门游,交通安全记心头。第一莫要超速行,第二酒后莫开车。疲劳驾驶危害大,超员载客隐患多。转弯坡道莫超车,交叉路口莫抢行。高速路上忌停车,当心追尾酿惨祸。临水临崖路危险,低速慢行靠里走。雨雾天气莫赶路,安全停车静等候。景区停车要注意,服从指挥莫乱停。
六、出游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设置警告标志应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立即报警。
七、外出旅游选择旅游包车时,请在正规场站、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 “黑” 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
八、“十一” 长假客运流量增加。客运企业要依法规范营运,客车驾驶人要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驾车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不接打手机,不与同车人员闲谈。
九、驾乘车辆请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
十、“十一” 长假出行,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在县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行驶,要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减速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确保出行安全。
宿松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国庆期间出行,安全第一!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5_233:}{:5_233:}{:5_233:}{:5_233:}
祝愿大家:遵守交规、出入平安! 遵规守纪,文明出行! 遵规守纪,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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