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6-10-20 06:25

大灾面前有大爱,衷心感谢您!

       2016年7月,安徽省宿松县突遇33年以来的一场暴雨袭击,长时间的暴雨使宿松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全县22个乡镇房屋倒塌、桥梁断裂、公路塌陷、良田被毁、学校基础设施被毁,受灾严重。       洪水无情人有爱。灾难当前,宿松百姓论坛爱心协会的志愿者们第一时间里自发参加到抗洪救灾之中。同时,利用网络媒体呼吁广大爱心团体和热心人士发扬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的光荣传统,力尽所能的慷慨解囊,向受灾群众献上一份爱心,送去一份温暖。    诸多爱心人士获知此情后,第一时间里派员与爱心协会主动联系,践行公民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弘扬爱心精神。在了解受灾情况后迅速援助之手为重灾区爱心物资,并在第一时间里参与抗洪救灾活动,体现了洪灾无情人有情,灾难面前有大爱的奉献精神,更体现了生活或工作在外的游子对家乡人民的淳淳爱心。       牵手慈善 与爱同行。在此,谨代表宿松百姓论坛爱心协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爱心协会发展的热心人士表示感谢!













滨湖风情 发表于 2016-10-20 07:44

RE: 大灾面前有大爱,衷心感谢您!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6-10-20 08:29

好像这次宿松公示的抗洪救灾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里面没有这些个人和单位,不知是什么标准。

笔尖上的精灵 发表于 2016-10-20 09:24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陆见不平网上吼 发表于 2016-10-20 12:06

{:5_233:}                  

渔人 发表于 2016-10-20 15:55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6-10-20 08:29
好像这次宿松公示的抗洪救灾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里面没有这些个人和单位,不知是什么标准。

应该是体制内评比,各单位推荐、上级确认。要是评体制外的,也是个棘手的事。有些好人好事未必通过了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没有全部掌握。另外,评选标准如何划分,以捐钱物多少划分,又会被人误会是花钱买的荣誉,再说钱物多少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只能引起更大混乱,政府来评这个岂不是自寻烦恼?
最后,既然是自愿奉献,就不要在乎这点虚名了。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6-10-20 16:11

渔人 发表于 2016-10-20 15:55
应该是体制内评比,各单位推荐、上级确认。要是评体制外的,也是个棘手的事。有些好人好事未必通过了政府 ...

我认为这不是虚名,是一种荣誉,是对单位或个人所付出的一种认可。这是根椐松办发电〔2016〕104号精神开展评比的,是全县性的。如果是你所指的体制内,那么是否与文件精神一致?

张学久 发表于 2016-10-20 16:22

不评不见怪,爱协榜上若无名,有违良心亦伤爱协人的善心!

渔人 发表于 2016-10-22 21:30

相比干实事,一纸荣誉证书不就是虚名么?真正热心公益的人也不会因没得到政府表彰而不再去做。官方文件我没见到,也许文件上讲的是全县,我的理解这只是官方一贯表述习惯,实际操作还是设定范围的。如果非要较真,请致信县领导信箱,这里恐怕没人能给你满意答复。

渔人 发表于 2016-10-22 21:37

张学久 发表于 2016-10-20 16:22
不评不见怪,爱协榜上若无名,有违良心亦伤爱协人的善心!

言之有理!社会口碑比政府奖杯更有影响力!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大灾面前有大爱,衷心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