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6-11-30 21:01

分手后 “亲密付” 不再亲密


         “亲密付” 是支付宝网络平台开通的一项快捷支付业务,是一方授权另一方间接使用其支付宝账户内钱款的功能,只有关系非常亲密的人才会办理。近日,男子邱某发现已分手的前女友仍在使用自己的支付宝,一怒之下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据了解,男子邱某与夏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恋爱期间,邱某将自己的支付宝为女友夏某开通 “亲密付” 功能,夏某在通过支付宝付款时可以选择 “亲密付” 的付款方式,款项实际从邱某的账户扣除。
  2015年9月底,邱某与夏某分手。2016年9月21日,邱某突然接到支付宝发来的短信通知,其支付宝账户被转出1万元,因账户内的款项被无故转移,邱某随即报警。经查,邱某支付宝账户被转出的1万元系夏某所为,夏某通过 “亲密付” 的方式为自己的信用卡还款1万元,该1万元实际从邱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扣除。
  邱某认为,夏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依法应当进行返还及支付相应利息,遂将夏某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夏某在庭审中辩称: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有一些经济往来是正常的其行为,使用 “亲密付” 功能也经过了邱某的授权。夏某称,其曾向邱某支付14760元,两项相抵邱某仍欠夏某4760元,并提供支付宝交易记录复印件作为证据,请求法院驳回邱某对夏某的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邱某在与夏某恋爱期间开通支付宝 “亲密付” 功能,此时夏某使用 “亲密付” 消费,款项从邱某账户支付,系邱某基于双方的恋爱关系对夏某的赠与行为。在双方分手之后,邱某虽未及时将 “亲密付” 功能关闭,但此时邱某不再具有继续向夏某赠与的意思表示,邱某事后报警这一行为也表明其不再同意夏某继续间接使用其账户消费。夏某与邱某分手近一年后,在未事先通知邱某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使用 “亲密付” 功能替自己的信用卡还款,使邱某的银行账户被扣款1万元,该行为系财产侵权行为,夏某理应将1万元归还邱某。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夏某应向原告邱某返还1万元及相应利息。



操心的命 发表于 2016-11-30 21:40

{:5_220:}{:5_220:}{:5_220:}{:5_220:}{:5_220:}{:5_220:}{:5_220:}{:5_220:}{:5_220:}{:5_220:}

陆见不平网上吼 发表于 2016-12-1 14:17

{:5_23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分手后 “亲密付” 不再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