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7-1-25 17:18

不要以“文革”的方式整治民众办酒席


    逢年过节,亲朋相会,吃吃喝喝,唠唠嗑,本是凡俗人间的大快事。可是今年,有些地方的人恐怕是没得快活了。http://p3.ifengimg.com/fck/2017_04/1c1d35f31b81cb2_w620_h456.jpg      近两日的新闻,贵州遵义下辖的绥阳县干了件挺出格的事儿:发动全民举报“违规”操办酒席,没收锅碗,“游街”示众。http://p3.ifengimg.com/fck/2017_04/d48182cad87478a_w620_h415.jpg    此种惊世骇俗的新闻,要不是亲眼看到图片,还挺难相信。    从《贵阳晚报》的报道看,其一,遵义市多地,包括绥阳县,确实在举办有奖举报操办酒席的全民活动;其二,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已成功制止80余场吃喝;打击对象似乎没有区分党员干部和群众,一锅端。http://p3.ifengimg.com/fck/2017_04/1c90a7abf927cfe_w620_h406.jpg    搞全民举报、游街示众,真不是什么好做法。    且不说,事情本身弊端重重。其一,有奖举报的奖金从哪里来,这笔纳税人的钱花得合不合法,是否行政乱作为;其二,全民举报,造成民众之间草木皆兵,相互防范、猜忌,破坏人际关系,损害社会信任资源;其三,游街示众和阻止办酒席本身,就是干犯私域,未经法院合法程序的示众,更是涉嫌违法侵权。    更不好的是,此种做法或引发社会不愉快的联想。公权任意干涉私域,私德成为强制或处罚的因由,全民举报、草木皆兵,游街示众、羞辱尊严,这一切太像我们从前教训惨痛的社会经历,是典型的“文革”式做法。    当然,一时一地的做法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我认为,这只是当地公权机关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此事处理,除归还家什、道歉外,当地公权机关还是要努力提高法治知识水平。http://p3.ifengimg.com/fck/2017_04/86c32f614331f0a_w569_h370.jpg夜间查酒席    此类做法,正面地理解,可以看出当地公权机关的“好意”。一些地方大办酒席,请客送礼,确实可能加重民众经济负担,相互攀比,又可能造成食物浪费。在这样的背景下,阻止大办酒席,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以上问题,在民间形成一种合理消费、朴实节约的社会风气。    然而,正如公权伸手太长不可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同样不可揠苗助长。人类文明,从人情风俗到社会制度,其精髓都在于自为自发,在历史演变和普遍人性基础上,呈现其最适宜的形式。    公权扰私域,违规违法,到头来还不是好心办坏事,不仅捞不到半点政绩,还成了给政府抹黑。    文明是人民的文明,所谓“仓廪实而知礼”,公权责任部门的心思还是应放在更重要的地方,多想想怎么搞好经济,少管管民众的肚子。对于民众来说,最大的幸福就是没人老是管着,民众的幸福才是精神文明的基础。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1-28 20:13

我觉得网络上,用《不要以“文革”的方式整治民众办酒席》不妥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没有整治民众办酒席。
我觉得,不应该的做法,就是不应该的做法,不必要加上“文革”的方式。因为【一九六六年八月八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已经成为历史。开始的目的,是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文革结束后,吸取教训似的,经常提到“文革”权利被四人帮利用了。并没有否定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


如楼主傻子也懂先生文,那是私域性的——贵州绥阳“有奖举报操办酒席的全民活动”。文中说“打击对象似乎没有区分党员干部和群众,一锅端。”这个问题,好像党员干部不可的事,而群众可以。好像说,群众就有特权似的。其实,只要党员干部要求达到的,从来就没有对群众手软过。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实现国务院的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而实际上,在群众中,出现了超生“游击队。”强制堕胎,强制绝育,抓住计划外怀孕的,哪怕是第二天,就可以自然分娩出一个有人格的生命,也要打上一支催死剂。对外逃孕妇,处罚其父母,没收和捣毁其私人财物。


2014年,安庆市号召党团员移风易俗,改革殡仪,实行火葬。2015年6月,宿松县全县死亡人,都强行火葬,村官像侦察兵一样,随时刺探哪家老人病的怎么样了,生怕漏网土葬了,怕上级处罚丢了饭碗。
只要是要求,对群众从不手软。有些形左实右,不利于发展的,不利于扩大内需的,可以提意见,但,像【贵州绥阳“有奖举报操办酒席的全民活动”】这类事情,与“文革”的方式整治民众,一点关联也没有。有文革十六条为证。有需要知道十六条全文的,双击下面网址,打开网页。

超链接,可以查找到《文革十六条》,见网页http://baike.so.com/doc/6779620-6995725.html

附录部分以供参看

一九六六年八月八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一、社会主义革命的新阶段用无产阶级自己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来改变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以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二、主流和曲折三、"敢"字当头,放手发动群众四、让群众在运动中自己教育自己五、坚决执行党的阶级路线经过运动,最后达到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注意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同拥护党和社会主义,但也说过一些错话,作过一些错事或写过一些不好文章不好作品的人,严格区别开来。注意把资产阶级的反动学阀、反动“权威”,同具有一般的资产阶级学术思想的人,严格区别开来。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严格分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不要把人民内部矛盾搞成敌我矛盾,也不要把敌我矛盾搞成人民内部矛盾。人民群众中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现象。几种不同意见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是必要的,是有益的。群众会在正常的充分的辩论中,肯定正确,改正错误,逐步取得一致。在辩论中,必须采取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也不准采取任何压服的办法。要保护少数,因为有时真理在少数人手里。即使少数人的意见是错误的,也允许他们申辩,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在进行辩论的时候,要用文斗,不用武斗。在辩论中,每个革命者都要善于独立思考,发扬敢想、敢说、敢做的共产主义风格。革命的同志,在大方向一致的前提下,不要在枝节问题上争论不休,以便加强团结。七、警惕有人把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7-1-25 17:23

民众监督官员吃吃喝喝,官员也来监督民众吃喝,是不是有报复嫌疑呢?!

参战老兵 发表于 2017-1-29 19:37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1-28 20:13
我觉得网络上,用《不要以“文革”的方式整治民众办酒席》不妥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没有整治民众办酒席 ...

支持!现在有些人动不动就拿“文革”说亊,这些人真知道文革的历史真相吗?现在对“文革”下结论为时过早,好在历史总是人民写的。先生分析透彻,有理有力,为先生点赞!并祝先生新年快乐!万事如意!{:5_233:}{:5_233:}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1-30 16:05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7-1-25 17:23
民众监督官员吃吃喝喝,官员也来监督民众吃喝,是不是有报复嫌疑呢?!

从严治党,纪委接到群众举报,会核实党员犯规的实事,与犯规的程度。依党内提醒与纪律处分,而不了了之。这是党的民主,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做法。党纪真正的改观,则是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的上层的执政正确。但是,只具有管理权限的,才纠正和改正错误。同级别和下级,因管理不能,索性不管,还有可能为错误“保驾护航” 更加,而不了了之。或许为虎作伥,一发猖狂。这就是有了常驻地的纪委,还要有巡检机构,的原因。是管理职责权能不同,根本的利益目的不同。

整治社会不良风气,维护治安管理秩序,通常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者是他的职责。因此,为了获取执事信息,可以付出勤劳,也可以用他们自己的所得,为获取信息,付出等价的的信息服务费,去鼓励(或者说收买)群众举报。不应该动用公款,代替懒政。在位谋政于治安的,应该有政府发给的基本工资。应该有群众评分,换回相应的鼓励奖和知名度。对事不对人,治理好了的,给分高,对人不对事,扣分。乱作为和不作为,属于群众检举党员执事的主要过错,党员执事腐败只是另一种错误。交由纪委解决。因为不是党员的,几乎是不执政的。其中有一点相当微妙,许多地方偏就临时聘用社会闲杂人,充当执事人。这些闲杂人等,应该没有执行公务权,可是某些县市,也发给他们执行公务服装,和佩戴器械。这种滥竽充数,是严重错误的。会出现以暴力对付暴力的局面,是地方动乱的危险因素。


治理,是讲究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可知,人家用自己的钱财办的吃吃喝喝,不应该没收,贵州绥阳“有奖举报操办酒席的全民活动”。没收食物是一种侵犯。是用不良风气对付不良风气,理当批判,当遭到斥责。当建议改正。如要制止吃吃喝喝,事前为了制止,可以告知;事中为了制止,可以征收的名义购买。事后制止,可以检查浪费的食物,以浪费食物资源处罚。浪费食物资源,应该提请人大立法。还不知道是不是浪费,贵州绥阳就没收人家食物,侵犯个人利益,抓人游街,侵犯人权。是权利过分下放引起的呢?还是无法无天呢?欺软怕硬,仗势欺人,还差不多。如果碰到一个厉害的,依据侵权索赔,要加倍赔偿的。碰到一个以暴制暴的,必然引发事端。

绝对不是,因举报官员吃吃喝喝,产生的报复,那么简单。因为如果举报官员吃吃喝喝,是有国家纪委设立了举报信箱,由中共支持的。而贵州绥阳就没收人家食物,侵犯个人利益,抓人游街,侵犯人权。是没有中共支持的。也没有国法支持的。依据侵权索赔,要加倍赔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持的。因执法犯法,引发事端,连年是有先例为证的。

回答的不全面,请见谅,我在傻子也懂同志历来发帖中,得知,傻子也懂同志法理知识比我学的透彻,同志的批判文章中,处处显示为真正的正人君子。祝新年快乐!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1-30 16:30

参战老兵 发表于 2017-1-29 19:37
支持!现在有些人动不动就拿“文革”说亊,这些人真知道文革的历史真相吗?现在对“文革”下结论为时过早 ...

感谢参战老兵先生发帖支持!
先生说的一点也不错,有的事情,本是另外一种类型,却错划了界限。使对犯罪行为的理解,降级为历史中某一意识上的错误,使人认为,是意识一时错误,不是犯罪。使犯罪行为被公众忽略,使犯罪得不到申讨,不良习惯得不到根本改正。
祝新年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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