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领导干部擅改城乡规划将被问责
今后,地方领导不能出于政绩考虑或者个人偏好,随意改变既定的城乡规划,防止带来城市建设的无序和混乱。近日,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将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更改城乡规划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根据新规,安徽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因调任、转任、退休等原因离开岗位,审计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其任期内的城乡规划管控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办法》实施后,有助于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审计的主要内容针对城市总体性规划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其中重点是城市空间落实情况,城市“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管控执行情况,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以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此外,还将审计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情况,像公路、铁路、港口、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卫生、医疗、养老、体育等公益性服务设施,抗震、消防、防洪等公共安全设施都包含在内。一旦发现存在违法决策、违法失职的行为,要处以行政问责。
“过去,在国内一些城市,建设规划可能会被领导干部个人喜好所影响。”有业内专家指出,新规则突出了对规划强制性内容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管控要求,提高了责任追究的针对性。而且,今后规划定下来公布以后,相当于告诉全社会内容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充分让权力暴露在公众监督下,推动决策过程变得更阳光公正。
据了解,《安徽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正式建立,对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的制度设计、提高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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