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7-3-26 15:00

最高检派员调查"辱母杀人案"

http://p2.ifengimg.com/fck/2017_13/61dda9fa7a09caa_w640_h356.jpg            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根据法律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早前报道:刺死辱母者(2017年3月24日 南方周末)催债人用极端手段侮辱被告人的母亲。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被告人欲离开但被阻止,摸出了一把刀……4个催债人被刺中,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法院认为,虽然当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http://p1.ifengimg.com/a/2017_12/6cb43fe0ce45fda_size42_w641_h425.jpg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右),于欢及其母亲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南方周末记者王瑞锋/图)还不清的高利贷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大工贸”)职工刘晓兰看到三辆没有车牌的轿车进入工厂,是在2016年4月14日下午4时许。她预感不妙。他们一行约十人,拉来了烧烤架、木炭、肉串、零食和啤酒,将烧烤架支在公司办公楼门口,若无其事地烤串饮酒。堵门,是这伙人催债的方式之一。此前,他们曾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锅,在公司内垒砌炉灶烧水喝。“在当地只有出殡才这样烧水。”刘晓兰说。位于冠县工业园内的源大工贸,2009年由苏银霞创办,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因公司资金困难,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苏银霞两次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苏银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还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起了。”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于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10%的月息已超出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36%上限;吴学占从苏银霞手里获取的绝大部分本息,属于严重的非法所得。工商资料显示,2012年吴学占成立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网上流传的一封举报信显示,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在山东冠县,不少企业热衷于向吴学占借款。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为了资金周转,部分企业宁愿铤而走险,互相担保向吴学占借高利贷。一旦企业无法还清高额本息,将面临暴力催债。“工业园有几家企业还不上钱,被卡车堵门,我也被恐吓过。”园区内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案发后不久,冠县工业园区22家企业联合凑钱,给源大工贸送来十多万捐款,帮助苏银霞打官司。“捐钱是因为同情她的遭遇。”上述企业负责人说。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据她提供的情况说明,在房间里,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南方周末记者获取的通话记录显示,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随后,她将自己的恐惧和绝望,哭着告诉了职工刘晓兰。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被吴学占拦住。多名源大工贸员工证实,工厂多次被卡车堵门,不让员工进出。“只有死路一条”第二天,2016年4月14日,催债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限制在公司财务室,由四五人看守,不允许出门。“在他娘俩面前,他们用手机播放黄色录像,把声音开到最大,说的话都没法听。”于秀荣说。当晚8点多,催债人员杜志浩驾驶一辆迈腾车进入源大工贸,将苏银霞母子带到公司接待室。接待室内有两张黑色单人沙发和一张双人沙发,苏氏母子分别坐在单人沙发上,职工刘晓兰坐在苏银霞对面。11名催债人员把三人围住。刘晓兰说,杜志浩一直用各种难听的脏话辱骂苏银霞,“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学着唤狗的样子喊小孩,让孩子喊他爹。”其间,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刘晓兰看到母子两人瑟瑟发抖,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让刘晓兰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杜志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刘晓兰看到,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接待室的侧面是一面透明玻璃墙,在外面的一名工人看到这一幕,赶紧找于秀荣让她报警。当晚,于秀荣老伴的电话一直拨不出去,他走出去几百米,才打通了110。22时13分(监控显示),一辆警车抵达源大工贸,民警下车进入办公楼。于秀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名催债人员拦住她,“他问是你报的警不,接着抢走了我的手机,翻通话记录没查到报警记录,就把我的手机摔了,然后把我踹倒在地。”判决书显示,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4分钟后,22时17分许(监控显示),部分人员送民警走出办公楼,有人回去。看到三名民警要走,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我站在车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于秀荣回忆说。而警方的说法是,他们询问情况后到院内进一步了解情况。这期间,接待室内发生骚动。刘晓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了下来。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乱捅,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四人被捅伤。又过了4分钟,22时21分许(监控显示),于秀荣看到有人从接待室跑出来。她和民警一起返回办公楼。“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紧接着,第二辆警车赶到源大工贸,警察让于欢交出刀子,并把他带到派出所。于秀荣说,那是一把水果刀,加刀把十几厘米长,平时放在接待室的桌子上用来切水果。在办公楼门口,于秀荣迎面看到,杜志浩捂着肚子走出来,“他还说了句,这小子玩真的来。我的迈腾呢?”其他人也陆续走出办公楼,开车离开。杜志浩等人受伤后,自己开车去了冠县人民医院。于秀荣的老伴说,事发后他曾去医院打听,杜志浩因琐事还在医院门口跟人发生争执。尸检报告显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中的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杜志浩的家属提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830余万元。于欢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于欢有正当防卫情节,系防卫过当,要求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目前,于欢已提出上诉。他的上诉代理人殷清利仍继续主张,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他还认为,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在冠县工业园内,与源大工贸邻近的一家企业老板说,事发不久,他曾被警方喊去了解情况,“第二天吴学占就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公安局说了啥”。警方对吴学占涉黑团伙介入调查。苏银霞则另因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被警察带走。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张贴在源大工贸门口的布告显示,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2016年8月3日,东昌府分局将冠县“吴学占黑恶势力团伙”摧毁,首犯吴学占已被抓获,迅速查清了吴学占等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并呼吁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聊城警方内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源大工贸一案是吴学占涉黑案件的一部分。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三名伤者中,严建军、程学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两个被害人在于欢一审受审时已被“羁押于山东省聊城市看守所”。死者杜志浩出生于冠县斜店乡南史村,因在家中排行老三,被人称为“杜三”。南史村一名村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杜三常年不在家,一直住在县城或东古城镇,给村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因琐事“揍他舅舅”。杜志浩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这名女学生的母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肇事当天杜的父母来给她送过东西。她后来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交警说抓不到人。我一个农民能怎么办呢?不然他得坐监狱,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

至诚致远 发表于 2017-3-26 19:05

      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他还认为,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平时作恶太多,死有余辜。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7-3-26 21:33

聊城新闻网讯 于欢故意伤害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已经全面开展调查。下一步,聊城市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至诚致远 发表于 2017-3-27 14:25

这是昨天网上的评论:
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理由如下: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制止犯罪!
一、杜志浩脱掉裤子掏出下体并做出侮辱性动作,不但已经构成对于欢母亲的实质性精神摧残,而且有进一步实施强奸的主观故意。因此,杜志浩应视为犯罪嫌疑人,于欢的动作应视为制止犯罪。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正当防卫!
二、在上述精神摧残中,杜志浩掏出下体就是在使用工具。由于该行为是当众并且当着受害人亲生儿子的面,其精神打击足以致死。因此,于欢是正当防卫。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见义勇为!
三、在此情况下,即便陌生人也会路见不平一声吼,何况亲子乎?更何况当时于欢寡不敌众,杜志浩等人则无视警方的制止和法律尊严,已是猖狂之极。因此,于欢是见义勇为。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血性男儿!
四、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孝治天下,以亲亲之爱维护社会稳定。何况以人之常情,岂有亲娘受辱而不管不顾之理?劈山救母传为美谈,于欢救母反受惩罚,于情于理均难以服众。如果这样的孝子身陷囹圄,将来我中华民族岂非“更无一个血性男儿”?
“ 因此,恳请上级法院将于欢无罪释放,恳请当地政府帮助于欢重振家业,以便他们还清债务。 ”

至诚致远 发表于 2017-3-27 14:37

辱母杀人案:母辱不护,国辱何御?
2017-03-26 文编部 合肥生活君
“他亲娘被人踩在地上凌虐。
欠了他们135万。
已经还了184万现金和70万的房子。还没有还完。
这已经是第二天了。
第一天,恶霸在马桶里拉了一坨屎。
把他娘的头按了进去。
他娘打了四次110和市长热线。
没有回应。
恐惧的女人将遭遇告诉了员工,员工也没办法,两人战战兢兢。
第二天。
他们对他娘说,没钱你怎么不去卖啊。
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
他们脱下了裤子,把他娘踩在地上。
新闻里说,他们用极端方法侮辱他娘。
极端方法是隐晦的税法。
具体做法是,
男的将生殖器掏出来。
往他娘脸上蹭和往他娘嘴巴里塞。
当着 她儿子的面。
员工看到了报警。
警察来了,来了进屋问问,就走了。
员工拦在车前。
员工说,你们走了,他娘俩就没命了,你们要走,就从我身上轧过去,把我轧死。
儿子无力的看着这群人。这整整11个流氓。
他想起不久前,还是这群人。
这群人在公司的大厅里砌上了灶台烧开水。
在当地,只有出殡的人家才这么做。
儿子看着为首的恶霸,恶霸踩着他娘,对他说,叫爸爸,叫爸爸。
儿子看到警察又要走了。
没人来救他们母子了。
娘被踩在地上无力挣扎,边上是脱了裤子的恶霸。
是你你怎么办。
你不杀了他们,你还能当人么?
员工和警察在院子里僵持着。
屋里的儿子崩溃了。
他拿出了刀子,捅向了11个流氓。
一人拼命,十人难挡。
他捅死了为首的恶霸。
儿子不知道的是,这个恶霸曾经撞死过一名女学生,撞得女学生身首异处,且肇事逃逸。
恶霸一直就在当地,警察偏偏说抓不到。
四个月后,雇佣恶霸的债主涉黑被抓。终于。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聪明的你告诉我,怎么样才叫正确处理。
是没还钱么?
是没报警么?
是第一次被堵门么?
是恶霸身上没案子么?
杀人违法,我支持法院依法判决,我相信现在案件责任终身制了,法官也不会胡乱判决。
(以上来自知乎网友的总结,有删改)

从小到大,我们都这么被教育,第一时间要避开危险后报警,在过程中充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可当我报警后,警察来了说了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之后扬长而去。你说,这个冲突如何处理?用爱感化高利贷讨债人?
此时,儿子做了他那时唯一能做的事——杀人,然后被判了无期徒刑。
这让我想起中国古代的一件事:
董黯有邻王寄,王嫉恨董。董黯不在家,王寄闯董家,凶残侮董母,董黯恨。不久,母亲含恨亡故,董黯悲愤交加,伺机杀仇人,以祭奠。办完丧事,董去官府自首。汉和帝知后下诏“释其罪,且旌异行,召拜郎官”。董黯未应,但孝行传遍全国。大隐溪因此改名慈溪,建县时,人们就以慈溪做了县名,即今慈溪市。
翻译出来就是:
董黯有个邻居叫王寄,王寄很嫉妒他,有一次趁他不在家,跑到他家里去,侮辱他母亲。不久之后,董黯的母亲就含恨死了。董黯悲愤交加,便找机会把王寄杀了。办完母亲的丧事,董黯就去自首。汉武帝知道后,不仅免去董黯的罪,还叫他去做官,不过董黯没有答应。但他的孝行传遍天下,他的家乡大隐溪也因此改名叫慈溪,后来建县,当地人就以慈溪做了县名,也就是现在的慈溪市。
有时候,你只能怪自己生不逢时,有些事在古代可以当官,可到了现代就是无期。但奇怪的是,在法律如此健全的今天,为什么古代的做法更让人大快人心呢?
在“发微博比报警管用”的今天,太多的人有着一种不安与不信任。
一个有杀人前科的罪犯为何会逍遥法外?一个路人皆知的违法高利贷组织为何能横行乡里?于欢重判到底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
没有公权力的保护,我们千千万万的人都可能变成于欢。因为人心要是倒了,是很难再扶起来的。
最新的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人到山东已经全面审查。
不管将来事件会如何反转,我们希望法律能真正保护弱者,当我们面对凌辱时不必当一个窝囊废。
请原谅我对被杀者毫无同情,因为聊城讨债人的生殖器,就摆在所有人的脸上,它羞辱的不仅是他娘和儿子,而是法律和人民的血性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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