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弱势群体依法信访维权赢来正义(改稿)
为极端弱势群体依法信访维权赢来正义 感吟二首 一 挥舞耘锄笔,为求正义伸。 一腔扶弱愿,几度误芳辰。 热血书悲愤,寒心泣鬼神。 喜迎窗外日,惠照九州民! 二 卷雪怒涛声,滔滔诉不平。 冤魂悲地狱,据理奏天庭。 啼血西窗月,凝眸北斗星。 驀听莺唱柳,一笑曙光明!
注:出于义愤,在下于去年9月在百姓论坛民生热点版块发帖题为《请民政局挽救弱势群体被“政策”坑杀命运》后,立刻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论坛有正义感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并纷纷予以支持和声援,正是大家这种鼓励和鞭策,激励、坚定了我们依法维权的信心!随后在网上开始了长达近半年的依法文明信访,经历了非常艰辛的信访历程,得到了党中央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最近从民政部、财政部和安徽省民政厅作出的《信访申请复核答复意见书》获悉一项惠及天下极端弱势群体的新政正在加速推进、制订、落实之中!为此感吟拙作二首。也顺便借此特别向为此在论坛大义陈词的路遥、张学久先生和众多慷慨支持声援正义呼吁的网友深表谢忱!同时也对我县有关政府部门对这项新政的早日落实,和有效执行寄予殷切的期待!谢谢!谢谢大家!
浪花魂2017年4月9日下午匆草于屏前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7-4-9 17:59
能引起重视实属幸运!
非常感谢傻子也懂先生一直以来对发帖反映极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甚至享受生命保障的权利被非法剥夺予以高度的关注!并对我们发出的正义呼吁予以支持!!这次依法文明信访从在下以上的两首拙作可以看出并非是“幸运”二字能够形容的!这次信访历程是非常艰辛、坎坷曲折!在信访过程中无数次遇到了有关政府部门,对我们的依法合理诉求几乎是以忽悠或不予受理的严重不作为的方式拒绝受理!正如路遥先生在《宿松信访——永远解不开死结》一文中说得多么好:“访民不知自己是有多么的渺小”,更何况我代表的是一个毫无话语能力,其生命的血脉都任由别人掌握,谁会理你这一介草民诉苦鸣冤啊!然如,由于我们的不懈、执着的信访和依据事实提供强有力的、充足的法理依据,最终走上了信访司法程序,引起了很多上层政府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虽然这次信访维权不负初衷,未辱使命,但弱势群体的应该享受的保障权利还远远没有得到!不过可以肯定一点,由于我们的这次通过司法信访意义影响深远,对这次新政的出台到实施是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更加重视民生,逐步完善、未来更加美好!在此,也为这些千千万万的苦难同胞看到生命的曙光,作为信访的唯一代理人,尽了一点有限的微薄之力倍感欣慰!也倍感惭愧!同时为这些几十年来被人们遗忘甚至抛弃的苦难者,为他们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和谐的阳光、甘甜的雨露,沐浴迟到的北国春风!
幸悉'浪花魂''网友《请民政局挽救弱势群体被“政策”坑杀命命运》一文引起了县,市,省至中央高层重视关注,现已获准民政部、财政部和安徽省民政厅作出的《信访申请复核答复意见书》,甚是可喜可贺!
''浪花魂''先生不辞艰难辛苦,依法据实笔底波澜上达至中央,其心之善,其心之诚难能可贵!合法推动了我国政府对残疾同胞兄妹的优待政策进一步的完善并予即时就地落实。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致此敬礼祝贺! 能引起重视实属幸运!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堪称布衣青天,向先生致敬!{:5_233:}{:5_233:}{:5_233:} 提倡信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做到文明信访,依据事实、理由、法理,向有权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构提出合理诉求,弄懂自身权限,特别注意“策略”“方式”合理把握机遇,这是避免劳民伤财,成本最低而效率最高的有效途径!特别是依法“文明信访”也是我国各级政府最提倡愿意接受的最佳方式!希望亲爱的访民谨遵宪法赋予我们访民诉求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像浪花魂先生在上面附注的目的就是提示自己,也同时是在提示我们做一个依法文明信访人,以达到合理诉求的最终目的!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4-9 17:24
幸悉'浪花魂''网友《请民政局挽救弱势群体被“政策”坑杀命命运》一文引起了县,市,省至中央高层 ...
非常感谢张总对有关极端弱势群体政策落实情况予以高度的关注!为先生去年在拙贴后为弱势群体大义陈词再次深表钦佩和感谢! {:5_233:}{:5_233:}{:5_233:}{:5_233:}为民请命,无愧诗人!为表示热烈祝贺,天晴着到廖河去吃嫂夫人做的留粟圆子! 松兹艺术馆 发表于 2017-4-9 21:10
感谢松兹先生一直高度关注和支持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