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损坏私人财物,怎样维权?
7月10上午11点左右,位于孚玉西路的一个烧烤店发生了一件的奇怪的事情,该店的排烟管道被人恶意的拆除,堆放在店面口人行道上。店主杨女士看见此情况以后,表示惊讶,立即向派出所报警。
据了解:去年杨女士转接这个店面时,发现该店的油烟排放管道是安装在后面感觉很不合适,于是就跟房东反应了这个情况,想把油烟机管道进行改造,将管道直接安装到楼顶上去,房东一直没有表态,于是杨女士就这样将就的用着。而居住在后面的居民也因为此事经常来理论。为此,杨女士表示她要经过房东同意后,她可以将管道改装到四楼楼顶,当房东去与后面的居民商议此事时,后面的居民又称安装到楼顶不好看,所以迟迟没有改动。 最近一段时间,又有居民过来吵闹,声称这个管道这样安装影响到了他家的风水,要求杨女士处理此事,由于杨女士是租赁他人的房屋,在未经过房东的同意时,是无权擅自改造的。 今天上午,当杨女士来到店里时,发现小店的排烟管道被人无故拆除。对于这种有意损坏他人私有财产的行为,店主应该怎样维权?
擅自拆除别人的东西要赔偿,但是烟囱肯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健康安全,必须经过户主及相关部门批准安装,并且得到周围居民的同情。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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