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汤爱煎包
发表于 2017-8-13 17:32
还是遵守交通法规的比较好,不管有没有交警测速,我们自己先做好不超速
www123
发表于 2017-8-13 21:14
感觉现在的宿松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远不如以前的王大队长工作负责,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架式……
www123
发表于 2017-8-13 21:50
技术监督局的专家说:现在的流动测速仪测速的方位、角度不正确,测出的数据不被专家认可,如被曝光可以去法院起诉!
交警部门的电子流动测速车测速的结果百分之百不合法!!!!!!
理由是:
1、流动测速仪只有和被测速的车辆在同一车道(也就是在你的车正前方或者在你的车正后方)上测出的数据才有效;
2、流动测速仪在路边机动测速时,只有在测速仪、被测车辆、测速道路成固定的方位夹角(而这个方位角必须由数学专家、物理专家当场测量计算得出的数据)上测出的数据才有效;
3、生产流动测速仪的厂家应某些部门的某些人的要求,人为的在测速仪的数据库上加了个数值(这位技术专家曾亲自检测过一台机子,发现被人为加了10KM),而直接导致数据不实!
电台里,技术监督局的专家建议被流动警察测超速被拦,可要求警察出具1。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流动测速仪的检测报告;2.有关数学专家、物理专家在场签署的关于测速路段、测速仪与被测车辆的测速倾角的报告;3.出具由当地技术监督局当年度检测测速仪合格的检测报告,否则可拒绝签字,拒绝处罚!
专家说:他也有私家车,也被不良流动电子警察抓拍到,他自己就到交警中队去索要当时抓拍合法的手续,强势的警察当然没有了,于是在交警中队吵了个天昏地暗直至要上诉到法院对簿公堂,交警部门才理亏的撤销发单。
懂__你
发表于 2017-8-14 13:42
测速是一件好事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但躲在录化带后面这种执法觉是真是无耻的行为。{:5_236:}{:5_236:}
宿松人真有本事
发表于 2017-8-14 14:08
这种隐蔽式执法确实不应该,执法还是要规范,当然具体情况还要看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如何,不要知法犯法。
参战老兵
发表于 2017-8-14 22:12
8月14日下午受宿松交警一中队领导邀请,来到一中队办公室,叶队长热情地接待了我,随即叶队长就最近发生在县工业园区振兴大道隐蔽测速一亊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表示今后一定教育全队交警规范执法,争做人民满意的警察。另就宿松县城区无牌照三轮、四轮电动车、无牌照出租车乱载客,超载超速渣土车等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东北新城、政务中心交通秩序混乱等乱象,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叶队长表示将逐级向上汇报,会同有关部门尽早扭转这一亊关人民生命财产的混乱局面。会谈是在诚挚友好的氛围中进行,从一中队叶队长许队长的处事工作作风中可以看出,他们是求真务实的,相信宿松交警一中队在年轻有为的领导带领下,一定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事业来,定会为平安宿松作出更大贡献!
天狼星行动
发表于 2017-8-15 12:25
参战老兵 发表于 2017-8-14 22:12
8月14日下午受宿松交警一中队领导邀请,来到一中队办公室,叶队长热情地接待了我,随即叶队长就最近发 ...
你个人得到了交警对表扬了,得到该得到的了!满意了!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7-8-16 21:58
显然,叶队长是在其同伙的丑行被曝光后,为收拾难局而做出的“友善”之举。
请问:谁派的任务?答:叶队长;
谁给的测速设备?答:叶队长;
“罚没款”(其实应当是敲诈款)进入谁的账户?答:叶队长的衙门。
所以,叶队长才是该事件的主谋。其所有的花言巧语只不过是欲盖弥彰而已。
可见,你这个“参战老兵”,仅是一个“社会新兵”而已,三句“好话”一说,你就被忽悠了。
不少网友将“安全”这个话题,与其非法执法混为一谈,企图为叶队长的手下开脱,显然这既
是逻辑混乱的思维,也是居心不良的表现。
而www123网友已经将手持测速仪在技术方面的缺陷说的一清二楚;“永远”网友已将隐蔽测速的非法性也说得一清二楚。所以,众人应当针对以上两点,对叶队长的一中队众口一词,口诛笔伐。目的是:要求其公开认错,退钱。理由是:钱是非法的行政执法结果。
否则,骗人的“好话”一说,非法的敛财照得。时过境迁,其人的故技又会重演。
如果有人认为其人头戴国徽,心底美好,那就错了······。
是官就贪
发表于 2017-8-18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