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凝血功能下降身亡 亲属医闹被拘留
8月16日,二郎镇墨烟村的余某因有孕35周下体突然流血,被送到宿松东城医院医治。医院根据患者家属要求采取了保胎止血措施,并得到有效控制。
由于余某的凝血功能下降,医院建议家属将患者转院至上级医院治疗。其家属见余某的血已止住,不同意转院,要求在东城医院继续保胎治疗。并与医院签订了病情知情同意书。
当天晚上8点多,余某又一次出现了大出血症状,医院随即组织抢救,并请县人民医院医生协助抢救。在余某的出血无法控制下,医院与其家属商议,果断采取应急手术,将余某腹中的婴儿取出,并告知其家属要切除余某的子宫后才能止血。由于朱某生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而腹中取出的又是一个2斤多重的女婴,为此其家属不同意切除余某子宫的建议。东城医院一边采取保守方法止血,一边加强与家属交流,建议转院。
直到晚上12时左右,余某出血症状无缓解,家属再同意送余某到九江妇幼医院抢救治疗。
17日凌晨,余某在九江妇幼医院抢救时不幸去世。
17日上午,余某家属从九江将余某遗体拉回,在准备去东城医院停尸闹丧时被公安特警拦下劝回。
18日,余某亲属集结在一起来到东城医院讨说法。
19日,经医调会、二郎镇等部门的协调下,提出东城医院对余某的死亡按照交通事故的对半责任进行赔偿。期间,东城医院获知余某的母亲患有癌症,即表示医院没有任何过错,不存在赔偿一说,但可以考虑到余某家的特殊情况,给予相等的捐赠,双方参加协调人员表示认可,约定22日上午9点兑现。
8月22日上午7:30左右,余某家属纠集近40人左右突然来到东城医院大厅、门口及电梯通道采取身披白布、端遗像、阻止其他患者进出等方式,扰乱东城医院医疗秩序。随即,东城医院向警方报警。同时,拒绝相关部门组织的 “协调” 处理,要求余某家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医院将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责任。
8月22日,五里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隘口派出所对此事展开调查。 9月19日,经宿松县公安局裁决,分别给予余某亲属朱某保行政拘留三日、吴某华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目前,两人已被送至宿松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河里淹死了要赔,跳楼自杀要赔,只要人不是死在家里都要赔。相关部门为了所谓的政绩,说是协调实际上是压迫,最后导致了闹闹就有钱,堵堵就有理,宿松的风气被这帮家伙弄坏了。 就是要坚决依法打击,有责任该赔偿,没有责任为什么要为了和谐而赔偿?一切按照法定程序来,宿松就是被这些现象搞得乱七八糟,政府该出重手打击处理到位。 不在悲痛中反思,却利用悲伤闹钱,一个家庭的冷酷,人间的亲情,何以至此! 大家也不要一边倒的谴责人家家属,这个事情最终的真相是什么未必各位都清楚,静观其变吧 理性看待问题很重要。 理性看待问题 {:5_233:}{:5_233:}{:5_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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