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财物 套取公款 芜湖5名村干被处分
9月23日,芜湖市纪委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芜湖县陶辛镇倪家村党总支原书记姚国龙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姚国龙在担任倪家村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87.2万元现金及高档烟酒、土特产等礼品,且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姚国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芜湖镜湖区方村街道利民村党总支原书记孙照权套取政府种粮补助款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在时任利民村党总支书记孙照权主导下,利民村通过伪造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套取政府种粮补助款4.17万元。孙照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无为县泉塘镇天成村党总支书记宋从礼、村委会主任刘章松套取 “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问题。
2016年,天成村在 “一事一议” 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补资金2.7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宋从礼、刘章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芜湖鸠江区沈巷镇安丰村党总支原书记曹福友虚报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安丰村将虚报或截留的危房改造资金、集体资产租赁费、集体土地租用款、青苗补偿款、防汛补助等共计16.15万元设立“账外账”,其中大部分被用于招待费等支出;2009年3月至2017年3月,曹福友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办事群众价值计0.6万元的礼品。曹福友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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