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政协王靖华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对政协桐城市委员会原副主席王靖华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据淮南市检察院公开发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靖华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共计收受他人56.7万元人民币及一定数目的港币、美元和购物卡,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靖华,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安徽太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据公开履历显示:王靖华,1983年7月—1991年6月任桐城县财政局预算总会计,副股长;1991年6月—1995年3月任合九铁路桐城县建设指挥部计划财务科科长;1995年3月—1999年1月任桐城县(市)财政局副局长;1999年1月—2001年10月任桐城市高桥镇党委书记;2001年10月—2006年12月任桐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12月—2012年12月任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2年12月任桐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17年桐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政协桐城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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