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恶势力专项整治报告制度
近年来,安徽坚持把扫黑除恶同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把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深入抓。5年来,安徽省共查处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250个、处理190人、处分101人、移送司法机关84人。
“要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安徽对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安徽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到部分省辖市调研,分析研究具体举措和有效对策,督查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等重点工作,安徽省纪委专门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中重视做好“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推动“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建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对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深挖严查,并将整治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全省年度政风建设考核内容。5年来,全省有54名党员干部、15个单位因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工作不力被追责问责。
安徽省各地严明换届纪律、严格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霸选贿选行为,坚决防止“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混入村(居)干部队伍。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对黑恶势力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一查到底。5年来,安徽先后查处用暴力、贿选等手段攫取权力的黑恶村(居)干部29人,其中涉黑“村官”13人,涉恶“村官”16人。
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省纪委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深挖彻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隐藏的“保护伞”。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共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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