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停售!这些“神药”涉嫌虚假宣传!
今年各地发布的93个违法广告中,药品达56个,占据半壁江山。其中,陈李济、同仁堂、方大药业等均上榜,陈李济的壮腰健肾丸、胃疡宁丸和活络止痛丸等多款产品,甚至反复出现在虚假广告通报名单中。
在一片打压“神药”的风潮中,陈李济似乎正在逆向而行。
2月9日,根据辽宁省食药监局通报,在《晚晴报》发布、标示为陈李济药厂生产的活络止痛丸药品广告,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辽宁省食药监局已决定暂停活络止痛丸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5月14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公告称,陈李济药厂生产的壮腰健肾丸和胃疡宁丸发布违法广告。其中,壮腰健肾丸违法情节严重,“2018年2~3月份该企业在陕西都市青春频道共发布违法广告27次,该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对此,陈李济对外给出如下解释:
壮腰健肾丸产品广告中的广审批文号是2016年版(本应为2017年版),通报中的情况是在媒体更换广告带的过程中错误提交了2016年版本的广告所致。而对于胃疡宁丸被通报,陈李济则认为发布内容完全按广告批文内容进行制作,“监管部门尚未能提供胃疡宁丸的违法依据,我司正在进一步了解中”。
同时,陈李济还向媒体表示,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已在内部出台相关规范措施,要求自身及经销商、代理商加强学习新广告法。对有严重违法事实的各级经销商、广告代理商,公司采取终止合作关系等方式予以追责,绝不姑息。
如果是偶然情况,以上说法或许令人信服。然而,陈李济并不是今年才被指违法宣传,去年甚至更早,也有过类似通报。
2017年1月,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陈李济生产的舒筋健腰丸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较高,主要违法行为包括:该药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这种情况下,还不能防患于未然,谨慎选择广告内容和形式,反而仍然屡上“黑榜”,也难怪引发舆论“声讨”了。
建议广电总局发文:禁止电视台等媒体做药品保健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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