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cz123 发表于 2018-6-3 21:18

孚玉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6月1日下午2点左右,虞某兰与黄某在环城南路一期工程施工场地,以该工程影响黄某家排水为由阻碍施工,施工队向警方报警。孚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赶至施工现场调处。然而,虞某兰与黄某并不听民警的解释和劝阻,依然我行我素的胡搅蛮缠,导致施工单位不能正常进行施工达三个小时之久,社会影响恶劣。   
      当日,民警依法将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虞某兰及黄某依法口头传唤至孚玉所受案调查,并经宿松县公安局裁决,分别给予两人行政拘留处罚。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8-6-4 07:54

是否真的影响排水?!

永远 发表于 2018-6-5 07:22

严打3堵6闹,执法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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