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拾遗《捡猪粪》
碎片拾遗积肥篇《捡猪粪》文/杨贤明
农村家家户户养猪,贯穿我的整个童年。据我了解,现在农村除了专业养猪户,已经没几家养猪了。
六七十年代的城市居民,都是计划供应,猪肉也不另外。那个年代基本上没有养猪专业户,肉的来源,主要是农村各家各户,自给自足后,多余的猪,再卖给各级食品站或食品公司。
收猪要跟据猪的大小肥瘦,还分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等外。肉,凭票供应每斤七毛三。
我们农村以生产队为集体,定期杀一头猪,大家分一分,价格自然也是七毛三,也不需要另外去卖。农忙过后,时不时生产队上,还打个平伙。(就是整个生产队集中吃一餐饭)这种情况好不热闹,想起来都还心有余悸。
话说远了, 这里是说捡猪粪,那时候,每个自然村,有大有小,大的村分好几个生产队,小的村只有几户人家,好几个自然村并成一个生产队。
每户年出栏两三头猪,人手多的人家,五六头也有。大多都是尽一色的本地土猪。有散放的,有圈养的。
散养的猪,早上,人们起床后,都要把猪先放出来,然后放猪的人,就跟在猪后面,带上粪斗和捡屎刮。把猪屎捡回来才去做其它事情。因为到了七十年代,虽说是大集体,但是,已经有自留地和菜园。捡到的猪粪既可以自家用,也可以生产队上换工分。
那时候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自由的。想吃什么就种什么,纯绿色无公害蔬菜。
只要你不乱公开的卖,就不是资本主义尾巴。你也不能出去乱找付业。出去找付也可以,上缴一元二角的工积金,队里给你记上一个工。那样生产队里有得赚,因为非常好的年景,一个工,年底决算,也超不过一元。差的年景,只有五六毛。
我还清悉地记得,我们县城边上的生产队,还成立了专门的付业队。在县林场、茶场等单位签下对接合同,这样是一天一个工,所有收入都是工积金。象这样的生产队,日子会好过一点。
猪在那时也大多是是散养,大的屋场,猪粪也到处都是。小孩子有空时,大人也会骂着出去捡粪,老人家更是有空就出门,总知是不能闲着。
在农闲时,因为没有什么事可做,更没打工一说。有些屋场,为了庄稼有保障 ,还组织了专业捡粪队,挑着一担粪箕,带着草帽和干粮,走村串巷的寻找猪狗粪。饿了有干粮,渴了,就在随便那个农户家中都能讨到水喝。一天下来担子满了,任务也完成了。论斤称,说不说一个工到手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八十年代,田地整个都包产到户。勤快人更是起早贪黑的捡粪,粮食的高产全所未有。生活也在一天天的好起来。头脑灵活的年青人,农闲时再也守不住,纷纷南下,如山洪爆发。直到现在政府出台新政,土地流转。还是扭不转田地的荒废,老屋场的败落,亲情的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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