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城 “临时摊棚”
记得在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政府为了搞活市场经济,在县城城区沿街画出了一些临时摊位,容许人们摆摊设点。这在当时,确实有积极作用;而现在的许多老板,其原始资本积累,就得益于此。而现在,已经有了38年;市场经济已经几乎进入规范化。而我们临近县,曾经也有临时摊棚;而今,早已取缔;而由此给人们的感觉,显然是一种文明:市场整洁,人们出行方便。
而就当时临时摊棚的起到的活跃市场的作用,对现在而言,早已消失殆尽;而其影响市容,妨碍交通,早已使人们怨声载道。
就其临时摊棚的地皮属性而言,其既不是划拨地皮;更不是转让地皮,而是国有地皮;政府对其取缔,没有法律障碍。
而就临时摊棚现在的使用情况看,原先的占有者,大都已经不再经营;由于其处于商业黄金地段,原先的占有者多为以出租谋利。据说,租金不菲。
据此,为文明县城计,为公平计,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计,也为宿松县颜面计,我呼吁县政府该下决心了,取缔县城所有临时摊棚;让那些靠国家资源,损害市容,妨碍交通,有时还蛮不讲理的摊主们断了非法的财路,还整洁,通畅的县城;且还会给卖菜的菜农留出场地,大大缓解目前菜市场因场地不足,使城管疲于奔命的困局。
再次呼吁:该下决心了!县政府。
希望我们的政府部门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所提倡的依法治国,我们的执法部门要有所为,还一个干净整洁,宽敞明亮的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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