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eptalking 发表于 2018-11-1 16:04

抓“造谣网民”导致“一边倒”负评需反思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10月20日发生一起煤矿安全事故。 男子王某21日在网上发布消息称该起事故9人死亡,当地警方以“虚构事实”为名将其行政拘留10日。后当地官方29日称矿工死亡总数“上升到21人”。
      经记者査阅发现,被抓王某的“微博粉丝为5个,其微博转发量几乎为零”。
      王某在重大事故后没有确切的消息来源时本不该在网上发文。但在网上一发文,当地政府就急吼吼抓网民,并送其“吃牢饭”,却也有矫枉过正的不妥之处。
      重大事故现场戒备森严,王某准确地了解到“有21人被埋”,信息与当地政府通报“21人死亡”不谋而合;王某21日称有数额低于21人的“9人死亡”,依然符合对死亡人数“谨慎复核”的要求。不难想象,王某对死亡人数和事故的基本判断,信息应是有可靠渠道的,即使有错,主责者亦不在王某,而是透露出消息的“内鬼”(也不排除王某亲自参与一线救援的可能)。“官方”抓人,就难免让人遐想:是否当地为躲责保官帽,本想瞒报死亡人数,被网民发文捅破窟窿,恼羞成怒之下给不配合者“一点颜色”看看?
      总之,“郓城抓网民事件”让当地政府一脸尴尬。即使主政者到如今还认为“没有抓错”,但公道自在人心,网友铺天盖地的“负评论”,“一边倒”式的讪笑,就是对郓城“自以为无过错”的最好回答。据了解,2017年山西和顺县矿难亦有网友“造谣”,后来“谣言”反转成真相,当地政府纠错放了网友就地免了煤管局长。
      诚然,网络谣言造成人心恐慌,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的确非常大。目前已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对造谣者可以依法予以严惩。但一些人无意中将法规惩戒的范围扩大化,甚至患上“谣言敏感症”,也会让警方疲于奔命,造成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不理解甚至对立情绪。一样会让人“人心惶惶”,民众恐慌。
      近年来,由于网络的普及,“人人手里有话筒”。一些网友在新闻评论区留下只言片语碎片化的情绪表达,在网络上发布对一些新闻事件的个性看法,对于官方消息的合理质疑,“手痒”动动鼠标在网上自以为是地发布“独家消息”,这一切似乎皆是人之常情,“看热闹不嫌事大”是一贯的国民特色,除了对“司波达也太君”这般屡教不改的顽固“胡说分子”须予以严惩之外,对“失言网友”也宜顺应民情国情,以口头教育为主。当然,快速发布最新消息,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则是“辟谣”的最好办法。
      如“郓城造谣男”即便失言但无扰乱社会治安故意,且“粉丝只有5个”,当地公安迅速删帖后正告、劝导当事人更妥。将其“查水表”带走送监房,民众就易酝酿“敢怒不敢言”的负面情绪,内心难免颇多怨言。从《人民警察法》某些条款看来,民警除了有侦查、抓捕、惩治犯罪活动的职能外,还有“教育”的“教师功能”:一个不懂得刚柔相济,动不动就恶言相向、体罚学生的老师,一定是不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从现实看来,一些重大事件在新闻公布后,网友对善恶的认识往往能达成共识和共鸣:5.12大地震后举国悲恸网友发帖“盖楼”悼念纷纷捐款,对诸如郭美美、“我爸是李刚”之流一片喊打;对寻衅滋事的“花臂男”骂声不绝,对舍家财设立助学奖学金的科学家一致叫好;对落马贪腐官员嗤之以鼻冷嘲热讽,对“打虎拍蝇”顶层设计一致拥护;对“恐怖行为”“外来干涉、讹诈”一致谴责,对“国家形象”热情维护……
      这一切说明,绝大多数民众有明辨是非的智慧和能力,也有团结互助、一致对外、同情弱小、悲天悯人的难能可贵的爱国主义情怀和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大义精神。对于有些事情,老百姓不说话,但不代表心里不明白。郓城对“造谣男”处理的偏执,就难排老百姓心中微言。
   《史记》有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近日热播的“平语近人”特别节目提到清代画家郑板桥诗作来提醒基层官员体民情,察民意。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州县官吏,百姓情牵;21条人命,岂能草菅?倘若郓城能将抓网民的“速度与激情”用在追查矿难责任主体、积极安抚处理受害人家属上面,岂不是更好?厚此薄彼,舆情失衡,则会是导致郓城乃至菏泽市执政力、公信力流失的最大成因。





HJANX 发表于 2018-11-3 15:44

阿Q正传。阿Q头上有一块疤,阿Q忌讳人家说出来。人家说得更起劲。有一天阿Q革命了,巴结他都唯恐有误会,不敢随便说话。再敢说亮疤的。拘留,重复说亮疤的,传谣论处。一大批敢说亮疤的,才自我排查,法不责众。阿Q亮疤不要说。手执钢鞭将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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