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路怒“,看素质——论千岭打人事件
曾经有报道,有一妇人,故意在开车时,几次别,拐他人行车;后者追上,怒而对其暴打;结果:双双被惩处。今又有人因不守公德,故意在发生拥挤的时候,“勇往直前”,使本就拥挤的路,更加拥挤。而有人出于正义感,愤而对之怒打。结果,人们可以想象。其实,从如何行车,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素质:从技术上看,发生拥堵的关键点在哪里,如何解决,这是一个具有公德,聪明的人观察现场后能作出的判断。如果无法观察到现场全景,一个正直,聪明的人,他一定会尽量往右边靠,给对方来车留出通行之路。
而那些以“我”为尊,目光短浅,没有公德的人,只要一见有空,必一往无前,见缝插针。而交通拥堵,往往就是这些无德之人的令人愤怒的霸举造成的。
显然, 在现实中,对此无德霸举动怒而致肝火大发,进而施以拳脚的,其实很少很少。所以,人们应当对其的正义感点赞,对其的勇敢点赞。
现实中,这些无德霸举能够被惩处的,甚至被谴责的,几乎没有。显然,民间“法律”,或曰“正义之手”,就成为了唯一的惩处力量。
从“正义之手”的施暴动机看,法律,应当看到其动机的公利性;所以,其行为就应当具有从轻理由。
据此,但请千岭派出所从轻发落石某,以顺民意;以显公德。
人无廉耻,百事可为!{: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有人搞交通调配得当,交通就不拥堵。不指望调配,而指望重奖之下出打手,来维护交通,还没有听说过。正像一楼所说,现在很少有人让拳头说话。
就这样,也就不在乎点赞了。点赞出现有人让拳头说话,还没有听说过。
让拳头说话,只怕有事无事,都吃亏在靠拳头说话上。
行路添堵,靠拳头。
购物添堵,靠拳头。
评理添堵,靠拳头。
不就又有一百零八条好汉?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你有手,我有手,你有我有全都有哇。
记得黄梅县在改建到九江的公路时,当地车主不守规矩,“见缝插针”,使本来就拥挤的道路更加拥挤。无奈,当地管理者就出了“奇招”:对见缝插针者,不由分说,一律打碎其汽车玻璃。如此,“地头蛇”们就乖了。
可以理解,对不守公德的人,你给他讲道理,没有用;而其又够不上刑事犯罪。其胡搅蛮缠,又使你无可奈何。众怒之中甚者,给其“教训”,显然符合民意;虽然其代价也是不少的。
既然法规的本意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对这维护众人利益的,“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勇者,我们没有理由不予以赞扬而同情········。 公徳是属于道徳规范体系,不是法律概念,是建立在自行遵守的公认准则上。违者如因此侵害了他人受法律保护的客体,才构成法律追究。
违反公德行为,只能教育,不能采用武力自救。至于见义勇为,是针对他人身体遭到不法侵害不可避免的紧急状态下,见义勇为者在法定范围内,用武力制止或消除危险。 这个可以顶{:5_233:}{:5_232:}{:5_233:}{:5_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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