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医保局的《回复》
一,定律:在无论“公”或“私”的单位中,领导人捞取“好处”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想方设法设立项目;且在项目谈判中,迫使对方给与“好处”;当然,由上级分配的项目,那更是不会放过。而这一定律,在书本上,是没有的。
二,关于社保局的《回复》:
1,其称:因为“移动公司”提供了“专网专线”,所以更换服务商:
就网络技术而言,只要你使用互联网,即使你设置许多密码,“防护墙”,“黑客”都有能力侵入。此在各大银行,甚至美国的国防部,都有被入侵的案例。而社保局所称的“专网专线”,显然不可能是重新设置的其他什么区别于互联网的网;只不过是仍然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设置的“内网”。所以,从技术上看,后者与前者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社保局的这一“专网专线”说辞,只不过是迷惑人们视线的噱头;而其并不说明其“专网专线”的关键词,就是证明。
众所周知,电信的网速比移动的网速要快些;而有移动职工不用自家“移动”,而用电信网络,显然证明,其实“移动”,就是难移动。
2,关于费用:
既然移动公司的技术,并不比电信的高明;即使其网速也达到了电信的网速,那增加每月20元,显然也没有可取之处。
众所周知,网络运营一旦开通,10个人与100个人使用,成本几乎都是一样的。所以运营商们都在挖空心思扩大用户;甚至挖对手的“墙角”。
所以,根据开头所说的“定律”,移动老板与社保局老板,都有合作的利益驱动。可见,社保局老板要求“改嫁”,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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