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布鞋叫妈妈”
各位: 显然,这个题目显得十分荒缪;众人都难以理解;但我要说明的是:这是路遥先生根据我的帖子《一双布鞋》所新编的一句话的故事(见路遥2019·8·4日其在他的“葫芦僧判葫芦案”的点评)。我回忆了我在《一双布鞋》里的大楷内容:
在那个困苦年代,我和大多数穷人的孩子一样,缺衣少食;全年几乎都在打赤脚:无论数九寒天,还是炎炎三伏。但我16岁的姐姐,一个营养不良而显得面黄肌瘦的少女,答应了我的请求,给我做了一双布鞋。
布鞋虽然做得不算标准,但我却很珍惜:白天几乎不穿,仅在晚上洗脚上床前穿。这样,布鞋竟穿了几年;直到破得实在无法再穿了,才丢弃。
望着姐姐瘦弱的身躯,头上泛黄的头发,我心里有些酸楚;我想到我的妈妈:人家有妈的孩子,很少打赤脚······。
曾经,路遥先生先前不仅对我的《一双布鞋》吹毛求疵地找岔子(见《一双布鞋》路遥的回复,点评),而今又来据此编故事:“姐姐的鞋子叫妈妈”。
可见,路遥先生已经到了邪恶令其智昏的地步。
曾经,我对路遥还有些敬意;但后来发现其虚荣,不善的种种言辞已使尚存的敬意荡然无存;相反,则是鄙视,怒视。这应证了一句老话:事久见人心。
可以再来编故事,路遥先生;如果先生觉得丑还显得没有丢尽的话。
不怕笑话,还来说明一下原委。年初家乡网--原创文学,有一篇【优美散文】《一双布鞋》。作者有一段感人的文字『说:“姐姐,我想有双鞋子。” 姐姐答应了。在几天后,姐姐回家了。她拿出一双显得有点皱巴的,由旧布作鞋面的布鞋,笑咪咪地叫我试穿。我高兴地穿上,正和脚。我没有说谢谢之类的话,但看着姐姐她那单薄的身躯,16岁的少女头上的头发却显出淡淡的黄色。我既感到幸福,又感到有些酸楚:妈妈,您死得太早了!』依据作者先前的原创文学,结合本篇,作者布鞋,写的是13岁时,那是1962年的事。作者5岁死了母亲,12岁已经有继母。不知是什么原因,8年内,父亲没有给作者买一双布鞋。奶奶、继母没有给作者做一双布鞋,要16岁的姐姐做布鞋。是不是作者要讲1962年的苦呢? 老汉我经历过1962年,于是跟了一贴。选一段附录如下:炮手老江说:妈妈,您死得太早了!一双鞋就感到了幸福。我们生活在宿松农村,那时候,一日三餐都有幸福感——餐后维持一个小时的幸福感。那时候,只要出力气,不用费脑子,可以终日不语。不照镜子不知面目。时不时伸直腰,吸一口气,以壮精神。1963年,已经是生龙活虎,忘了天高日低了。新的日子越来越好。旧事起因更不能忘。 下面是炮手老江的点评泛泛而谈,无血无肉。“1963年已经是生龙活虎”?此仅为稍有起色;但其后的“四清”,“***”,则更是浩劫,胜过安史之乱。罪人,谁是罪人?路遥大师!发表于 2019-1-15 18:44 “天高日低”?这种感觉很奇葩;非常人所悟。发表于 2019-1-15 13:50 首先我检查了我的帖子,一点也没有显得有罪,语句“天高日低”也没有显得很奇葩。我是不是没有指出炮手老江【优美散文】《一双布鞋》优美在哪里?以至于炮手老江责怪呢?于是我看到这样无事端端的点评,今天重新为炮手老江【优美散文】《一双布鞋》补充审美。优美在哪里?优美散文里面,“16岁的少女头上的头发”。写得庄重,所以优美。作者说头发是头上的头发。高,实在不同凡响!人家一看就知道,不是理发店地面上,剃刀剃下来的头发。不过,我认为,把头发,说成是头上的头发,不稀罕,所以当时老汉眼拙,没有点赞。优美散文里面,不是谢谢姐姐给做了鞋。也不是在心疼姐姐为他劳作。不是有了姐姐的关心感到幸福。此时看到姐姐的头发,看到姐姐的身躯,进入了作者的视线的是形体美,进入了作者的视线的是16岁的少女的头发美,使他感到幸福。不过,我认为13岁还幼稚,且习俗又不能姐弟恋。当时老汉我也没有点赞。优美散文里面,此时作者得到了姐姐做的一双鞋,“又感到有些酸楚:妈妈,您死得太早了!”这就不优美了。因为任何优美都要在现实中体现出来。从5岁到13岁这个时间内都是“妈妈,您死得太早了!”何以唯独13岁姐姐做一双布鞋。才是“妈妈,您死得太早了!”呢?八年都没有穿一双布鞋,也太离谱了吧!这八年间有父亲,先后还有奶奶,继母。说作文不优美,是因为作文忽略了家庭的温暖。把父亲,奶奶,继母,做给或者买给你的鞋,沉淀的家庭温暖,忘记掉,是属于忘恩负义的。忘恩负义任何作品,都没有优美可言。对姐姐的辛勤劳动做双布鞋,本来就该说声谢谢。口头不谢,心里也该谢谢。但是,作者内心没有一点谢谢的感觉,撇开姐姐不说,只说姐姐的身躯,只当一般的16岁少女头发,而感到幸福,就扯远了。若论优美。只能算作者创造那个词——动物的“公识”。 前日点评说“姐姐的布鞋叫妈妈”。正是指作者从小失去妈妈,见到姐姐做的第一双布鞋,只讲一句“妈妈,您死得太早了”。我又不是说你把姐姐叫妈妈,你急眼什么?
作者没有时间概念,前言不搭后语。我们不知道作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也不知道他遭遇了什么心里打击,以至于语无伦次。他在[优美散文]《我的父亲》是这样描述的:“父亲也是幸运的:在父亲丧偶20多年后,遇见了端庄贤德的继母。”他在【随笔杂文】《我要读书》是这样描述的:“在1960年,我读5 年级。…校长顿时大怒,宣布我停学;…一年后,父亲向其单位:针织社提出建议,恢复父亲的老本行:弹棉絮;单位同意了。如是,我和正在上初中的姐姐,就参与了弹棉絮的工作。没有电机,全靠人力推动。灰尘,炎热,汗水,疲惫,是我们父子天天的体验。后来,滩子口煤矿经人介绍,借用父亲的店面安装电动机,带动发电机充电瓶。期间我们可以借用煤矿的电动机。唉,我们终于不用费力地弹棉絮了。期间,父亲再婚了。继母是本地人,端庄且贤惠。这样弹棉絮的工作,就由我们三人做了。”他在【随笔杂文】《永别》里面是这样描述的:『接到母亲病危的消息,年仅5岁的我,与年纪60多的奶奶,起个大早,从50多里的兴隆场…见到母亲躺在凉椅上,身上盖着被单;母亲的面色如同白纸;当母亲在朦胧中,听到我那熟悉的呼喊:“妈妈”时,闭着的双眼,微微睁开,以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到:“平!我的儿…。”我的小手捏住母亲冰冷的手指,母亲的手指微微有些抖动…。两天后,我忽然听到奶奶喊道:“平!快去叫你爸爸;你妈不行了!”,当父亲从正在弹棉絮的屋里出来,口罩挂在脖子上,双手扶起母亲;母亲的咀一张一合,是乎在说着什么;睁大的双眼盯着我。我有些害怕,轻声喊了一句:“妈!”。然后,母亲的双眼慢慢闭上。』他的【随笔杂文】《盼》『母亲去世后,我和弟弟,奶奶就回到了水土镇的家。』从以上信息得知作者5岁死了母亲。1960年读五年级因事被校长“宣布我停学”了,一年后,在这 “期间,父亲再婚了。继母是本地人,”从作者的《我的父亲》 “父亲也是幸运的:在父亲丧偶20多年后,遇见了端庄贤德的继母…寿诞不到60 的父亲!”看,作者的父亲再婚怪怪的。1960年作者多大呢?作者【优美散文】《两毛钱》说:“在11岁,我读5年级;因方校长将他所知的学生调皮捣蛋的事都扣在我头上,我回敬了方校长一句:“放屁!”;结果我被方校长宣布停学了。”则知道作者5岁死了母亲,那时是1954年,那么1960年后一年“期间,父亲再婚了。”不就是1961年再婚吗?可是作者说“父亲丧偶20多年后,遇见了端庄贤德的继母”。假设1954年作者的母亲死了,属于父亲丧偶,父亲丧偶20多年后遇到继母。就不存在1961年再婚。而是1974年再婚。相对的,设1961年再婚,算父亲丧偶20多年后,遇见了端庄贤德的继母。则作者的母亲就不是父亲的原配。这是小学算术两位数加减法。前日点评,所以说你,2012叫2013,常仁尧叫常人绕,一年电费七万三叫三月二十多万。明显错误,你都不承认,属于从小少教。你觉得冤枉你了吗?你五岁没娘,跟弟弟奶奶回水土镇的家。没有姐姐父亲教,1960年11岁被校长叫停了学。没有老师教。不错青年时期还直接插上初中,但那不能弥补小时教育的缺失。三岁看七岁,七岁看一生。人家朝闻道夕死可矣,你知错不改还强词夺理,不是少教的原因,还能是遗传的原因怪祖上不成?
路遥先生:
你在对我,及我的家庭成员所发生的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委,作了胡说八道的编排,叙述之后,再来作出讥讽的评论;显然,这是一个典型文痞的手法;并且,历数我几乎所有帖子关于我所经历,目睹的事件中,所谓矛盾的地方,加以歪曲的认定,无耻的诽谤,讥讽。看来,你居心叵测的故意,已深入你的灵魂。
所以,我用不着一一就你那些胡说八道的描述,认定,予以反驳;但认定你是一个刁钻,无耻的文痞,那是无疑了。
显然, 就你那贻笑大方的故事:“姐姐的布鞋叫妈妈”,被人们耻笑后,你难以自容,你就重拾你过去曾经的故技,重新嚎吠一番。
黔驴技穷否?路遥先生。
可以说,我的帖子所涉及的事实,绝无虚构;即使有关事件时间有些矛盾,错误,这是因为这是我在数十年后回忆的错误;而一个正常思维的读者,也不会在意;但如路遥之辈,则不然了:无视主题,专挑毛病。 {:5_220:}{:5_220:}{:5_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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