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
据说,狗是人类将狼训养而来。如此,
狗就学会了效法人们的各种角色:
有忠狗:
其 对主人不离不弃,
即使主人十分穷困,潦倒。
有义狗:
当主人被人陷害,仇杀,
其以死相拼,
誓 将仇敌灭亡。
有赖狗:
终日惹是生非,见人咬人;
即使数次挨打,
但仍不长记性,
屡屡故伎重演。
有疯狗:
因感染病毒,
其已丧失理性,
其恶,
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
歇斯底里程度。
故,
瞬间被人击毙。
看看我们人类社会,
难道也不曾如此?
看你写的东西我就头昏,你是在侮辱文学,不过这样也好,天天动动脑子写点东西,不得老年人痴呆症。 批判“动物的公识”狼,分许多种类的狼,其中有一种可以驯养的,就是狗。狗与人在一起若干年代,就是看家狗。狗被人抛弃就是流浪狗,流浪狗过了若干年代,回归大自然就是野狗,还原成那种可以驯化成狗的狼。野猪野猫野牛都是如此。狗改变基因就是变种狗。狗模仿人,被讥刺成人模狗样。人模仿狗,被讥刺为狼心狗肺。人狗互动,人学会了爱憎分明,狗学会了七情六欲。有一日长街上,看围观赛骂。这个说:王八蛋你个狗入的。那个说:小杂种你个狗娘养的。怪哉!说得有鼻子有眼,绝不是传谣的吧!无非是说,狗入人,狗生人,大街之上,那么大声音,有多少人见证他们互相揭短啊。有一日长街上,听到人家在背地里议论人,说某人没能耐_“哎,他不是入狗的”。这话一发奇怪了。是背地里骂他呢还是赞他呢?显然说不是入狗的是正常能耐,如果是入狗的,又是什么能耐呢?那个议论人的是不是入狗的呢?他这样说,属于自报家门是入狗的吧。狗吃人粮,狗坐人车,久而久之,再来看人,饥饿者没有饭吃,劳步者没有车乘,人无人格,狗有人格,于是狗眼看人低出现了。大凡生物界都会有生死老病残,生存环境的不同,人有命运,狗有命运,谁个命运岂能自主耶?是否生命仍然应该受到尊重?老病残和卑微的处境,他们失去了应有的格,也应该受到尊重。活着应有尊严,死去也应死得爽快。今日虐狗明日虐猫,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狗》作者,写出了赖狗疯狗,只显示狗处于老病残情况,作为生物类,既然“动物的公识”是你首创,你就能保证你今生今世不老病残吗?既然“动物的公识”是你首创,你就该对这些赖狗疯狗的命运,有一丝儿尊重。就算你不至于老病残,你不觉得,当你四处无助的时候,连一只宠物狗都不如吗?不只说你《狗》作者,你如果仔细观察,有多少人比得上一只宠物狗啊?《狗》作者先生,你不是创造了优美词句“动物的公识”吗?《狗》作者写的那么多样子的狗,它们的哪一样标志着“动物的公识”呢?如果确定人也是属于动物,请问先生,您,也公识了这些狗的公识吗? HJANX 发表于 2019-8-16 09:18
批判“动物的公识”狼,分许多种类的狼,其中有一种可以驯养的,就是狗。狗与人在一起若干年代,就是看家狗 ...
路遥:
显然,你对《狗》心领神会地而对号入座,找到了你自己的位置;什么位置,当然你路遥心中有数:
你路遥有两个定义:
1,“《狗》的作者,写出了赖狗疯狗,只显示狗处于老病残情况”。
我说:这是你自己对号入座的理会吧?
现实中,其实赖狗,疯狗并非都是属于“老,病,残”情况;一些有阅历的人都会有此感;所以,我用不着举证。
2, 关于所谓“动物的公识”这一慨念:
我记得这是我在对关于张扣扣杀人案的评论时,对张扣扣义无反顾地对杀母之人予以手刃,这与动物为护其母而以死相拼,二者所体现的意义皆为同理;故,将动物之举,称为“动物公识”。
然而,你路遥据此“动物公识”一词,曾经用于我的《一双布鞋》的恶毒诽谤:
“当我看到姐姐泛黄的头发,”你路遥就认定我产生了“动物公识”。
而今,你路遥再次以“动物公识”,牵强附会地与“老,病,残狗”相关联,借此讥讽山人无怜惜“老,病,残”之心。
虽然,你路遥的这些推论,令人难解,但这正是你路遥挖空心思编造的牵强附会的无耻诘问;然而这正是你路遥心病难愈,故作此丑态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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