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经营猪肉的春润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自《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12月25日全县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转暨规范管理动员大会的统一部署以来,宿松县生猪屠宰市场就被宿松春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润食品公司”)独家垄断。生猪屠宰资质仅该企业享有,生猪屠宰产品买卖也由其独家控制。该企业独家垄断市场的行为,尽管某种程度起到了食品安全的作用,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更加巨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春润食品有限公司长期恶意拖欠宿松县各乡镇学校食品供货商生猪肉供货款项 由于春润食品公司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下,独家垄断宿松县生猪屠宰资质。宿松县各生猪肉供货商要想拿到货源,必须服从春润食品公司管理。如各乡镇学校的食品供货商要想为学校供应生猪肉食品,必须借用春润食品公司名义与学校签订供货协议,导致春润食品公司在不需要作出任何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拿到两份供货款恶意占用(即学校食品供应商在春润公司购进生猪肉时需要支付货款,学校在结算生猪肉货款时,直接将货款汇入春润食品公司)。而春润食品公司凭借自己独家垄断的市场地位,强行扣留学校生猪肉货款长达一年之久拒不支付给学校生猪肉实际供应商,生猪肉食品实际供应商敢怒不敢言,至今未领取生猪肉供货款项。 二、春润食品公司利用生猪独家屠宰资质自大妄为,目无法纪 1、学校生猪肉实际供货商在长期未结算供货款项的情况下,自发前往春润食品公司合法索要生猪肉供货款项时,春润食品公司以宿松县教育局未结算生猪肉供货款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2、在学校生猪肉实际供货商明确表明学校于2019年7月30日前已结算生猪肉货款的情形下,却被春润食品公司告知没有相关凭证,要求学校生猪肉实际供货商提供相关证据。 3、在学校生猪肉实际供货商提出春润食品公司进行区别对待的情况下(即已有个别学校生猪肉实际供货商已在春润食品公司结算货款),春润食品公司再次提出宿松县教育局未结算生猪肉供货款。 4、在学校生猪肉实际供货商强烈要求春润食品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春润食品公司毫无顾忌地当众威胁供货商迟早会付出代价、注意人身安全等。(有视频为证) 三、春润食品公司利用生猪肉独家屠宰资质恶意转移债权,逃避债务 1、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春润食品公司2015年10月12日为他人担保90万元、2016年8月18日为他人提供担保300、2017年8月17日为他人担保300万、2017年11月27日为他人担保950万、2018年8月16日为他人担保300万,为他人担保共计1940万元。 而该公司注册资金仅为2000万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早已超出担保权限。 2、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2016年皖0826执540号执行裁定书显示春润食品公司拖欠他人205800元至今未偿还;(2)根据(2018)皖0826执190号执行裁定书显示春润食品公司拖欠他人17841269元。 以上两笔欠款共计壹仟捌百余万元。 3、春润食品公司在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情形下,依旧我行我素、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地为他人担保债务,且依旧具有担保资格,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更是让人不解。 四、春润食品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破产清算申请系违法操作、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春润食品公司恶意占用学校生猪肉实际送货商货款、恶意转移公司债权、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情形已如上所述。而该公司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公司拖欠债务前文已述,但春润食品公司的股东却至今未履行出资到位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却草率进行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是否符合破产清算条件,请领导予以核实。yanbin 发表于 2019-8-28 19:02
关于对“独家经营猪肉的春润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的回复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正常生产和经营。发展经营 ...
此回复霸气,有当年持棍在公安局门口打砸雨润公司的气概。 niusan 发表于 2019-8-28 22:29
呵呵!!!
春润:
你们是不是“垄断”,事实摆在面前;群众自有公论;暂不谈这个问题。
现就你公司《回复》所言的“屠户配送”之言发表个人看法:
1,所谓“屠户”,显然用词不当;应当是“猪肉零售商”,因为他们并不杀猪。
2,所谓“配送”,更有掩盖事实本质的故意:
既然零售商已经向你们支付了猪肉批发价货款,你们与零售商的权力与义务关系就已经完结;但你们却又要向猪肉购买者收取猪肉价款,再由你们向零售商支付货款;显然,如此你们在一段时间就有两份货款。如此,就给你们挪用零售商货款提供了机会;而你们之所以如此霸凌,显然与你们的垄断地位有必然关系。
就“配送”的含义而言,显然,这仅仅是一种劳务关系,而非商品的交易关系;可见你们的用语,显然是在混淆慨念。
总而言之,你们不欠零售商货款,就万事大吉;而“垄断”,算你有本事;而你们那些恐吓之语,狡辩之语,没有什么用,“屠户们”不会怕你。
欠债还钱是正理;破产赖账行不通。但愿你们言如其行;如是,安好! 关于对“独家经营猪肉的春润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的回复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正常生产和经营。发展经营模式得到国家高度认可,2011年在《求是》杂志等媒体推广,放心肉工程(生猪屠宰)是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45号文件和55号文件规范实施,让全县人民吃上了放心肉并多次获得表扬。 一、根据(松政办{2017}5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全县各学校食用猪肉的安全,我公司在教育局的监督下,各学校与公司自愿签订了《猪肉定点采购协议书》,并保质保量实施了两年,并非文中所说的独家垄断经营。 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委托屠户配送,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并得到了绝大部分屠户支持配合和认可,确保了食品安全。关于文中提到公司拖欠屠户货款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学校结算不及时(二郎初中元月份的资金至今未打到我公司),教育局下拨给学校的资金相对滞后(如去年9月份的资金到11月底才下拨到各学校)。近期教育局已实行营养餐招投标调整了模式,我公司没有参与,请理解,待招投标完成后,会催促学校将尚欠我公司的营养餐款项尽快打到公司账户,公司将分期分批结清配送屠户的货款。希望广大客户积极的跟学校确认供货数量,让公司尽快的跟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司没有威胁过任何配送屠户:我公司不存在对配送屠户进行人身威胁,2019年8月4日上午,部分配送屠户来公司结算货款,因个别人员行为不当,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办公秩序,公司相关负责人员提醒现在正是扫黑除恶阶段,要依法维权,不要恶意攻击辱骂公司负责人,否则要对过激的行为付出代价,当时有公安部门同志在场。关于文中提到的威胁视频,请提供视频依据,若不属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公司将依法维权: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贷款和担保是正常的企业行为,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与他人无关,对恶意散布我公司逃避债权、债务和公司破产的谣言,纯属捏造,我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是我公司对 “桅子花香”网友的回复,谢谢网友们对我公司的关注和监督。
宿松县春润食品有限公司2019-08-28
公司转走教育局的拨付款,恶意拖欠供货款,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然后大量的向银行申请贷款,最后申请破产,资产抵押给银行,货款不了了之,这个不单纯是一个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而是一种变相的“诈骗”行为。
在宿松只要能赚钱的,都抱着黑恶势力的摇!
屠宰业的黑帮老大!
扫黑除恶,查处背后利益链,保护伞 天使的诱惑 发表于 2019-8-28 06:48
屠宰业的黑帮老大!
显然,春润食品公司的垄断经营与官方给与其的行政许可有必然关系;而其中肯定有猫腻;且这一唯许可,显然违反《反垄断法》。
至于春润食品公司在已经收取猪肉批发货款后,再强行收取零售商的货款,显然违反交易规则;而这一霸道做法,显然是其具有的垄断权;可以说,这是黑,恶的性质;而我们曾经,现在进行的“打黑除恶”运动,竟然对此熟视无睹;这不能不说其背后有黑幕。
正是春润食品公司有如此特权,这就给其恶意拖欠零售商货款,并恶意转移,恶意担保创造条件;而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更是“黑恶”的体现。
可见,这样的“公司”,理当受到查处;特别是其恶意申请破产,既是为逃避零售商的辛苦钱,更是钻法律的空子。
可见,这些家伙是早有预谋:因为,杀猪卖肉,当天就可以见钱;而其流动资金,仅仅是其库存的猪;猪在,钱在;生猪价高,批发价就高,不可能亏本。
所以,春润食品公司申请破产,完全是一个预设的阴谋。
既是阴谋,我们的公安,就应当立案侦查;给那些歹人以颜色;以彰显法律的力量;以维护正常的经营次序;以维护零售商的合法权益。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8-28 12:55
显然,春润食品公司的垄断经营与官方给与其的行政许可有必然关系;而其中肯定有猫腻;且这一唯许可, ...
如此,问题就应当由公安介入,以回应社会关切;想吃肉,就干吧!公安。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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