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男子酒后扇辅警耳光 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2019年6月22日晚上21时许,叶某酒后在宿松县孚玉镇一家KTV要求开包厢,遭到拒绝后殴打KTV工作人员,KTV工作人员报警。接警后,孚玉派出所民警余某、马某某带辅警何某、方某、贺某到KTV处警。民警表明身份后,叶某与KTV工作人员发生揪扯,民警、辅警上前制止,叶某当即对辅警贺某扇去一耳光。后派出所的民警、辅警将叶某控制并带至警车上,叶某继续对抗民警、辅警执法,致使民警余某、辅警贺某、方某受伤。随后,叶某因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被立案调查,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逮捕。
日前,宿松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暴力袭击警察,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庭审中叶某自愿认罪,根据被告人叶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宿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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