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9-10 20:01

抬杠

    虽然,记得路遥曾经说过:“我是支持你炮手的”;而张学久先生也数次向我说过:“路遥其实是支持你的”;或许是我愚钝,我始终没有对这“支持”感觉存于何处;但我记得:
   1,
   在我第一篇帖子《为了忘却的纪念》发表时,路遥就好生奇怪:一说我“就是贺剑桥”;又说我“你把贺剑桥怎么了”;而且,就贺剑桥的名字,归天日期,等等,大发高论;却无视我的帖子对贺剑桥,这个被命运欺凌的悲剧人物的纪念;甚至,路遥后来对贺剑桥还有些嘲讽。
    人无完人;对死者,我们不应当苛求;而对其在社会,历史的贡献,作用,人们更应当尊重,注重;正如我们对历史上的伟人一样。
    由此可见,路遥善于“抬杠”。
2,
    对我在重庆的医疗官司,路遥以他对具体的医疗过程案情并不了解;对临床泌尿外科毫无真知,仅以他的一知半解的医学常识,数次曾经发表了仅凭想象的“指导性高见”;并且,路遥自作聪明地对案件审理,判决结果,更是数次发表了离题万里的“高见”;而当后来其发觉错了后,才不得不羞羞答答地承认错误(见其《论突然》);而其对他的其他谬论,其至今默不作声。
    由此可见,路遥爱好“抬杠”。
    3,
   对我帖子《哀嚎》:
   路遥仅凭其根据电子地图,对我当时救人场景作出“研判”而否定帖子所描述的真实环境;进而讥讽,嘲笑鄙人;甚至路遥还以他的“闷骚”德性,将当时的见证人,我的同班同学(女的),作出不怀好意的联想;而当我提议组织人们去实地考察,以辩真伪时,路遥却哑然了。
   由此可见,路遥“抬杠”成性。
   4,
关于我的《一双布鞋》:
   路遥再次显示他的“抬杠”天才:否认一双布鞋能够穿几年;甚至再次以他“闷骚”德性,无耻地污蔑我“看到姐姐有些发黄的头发”,就产生“动物公识”。
   由此可见,路遥既“抬杠”成性,更是淫心四泄。
5,
就我关于宿松县城目前拆除临时摊棚,违章建筑的帖子,路遥数次发表他那些毫无事理法理的帖子,与我的帖子对垒;而其涉及的话题,已经超出了原意。虽然,目前还没有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补偿”绝无可能。
   这就够了;这就足以否定路遥他那个想入非非的梦想。
由此可见,路遥既“抬杠”天成,更是无视法规而“勇气可嘉”。
嘿!论坛有“奇才”,路遥为师爷;“抬杠”为营生,“炮手”断“生意”。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9-12 11:04

显然,舆论的监督作用,是人们以发表心声而显示出来的;而论坛,则是赖以显示这一心声的主要平台;虽然还有隐形的限制······。
当然,“心声”五花八门,良莠不齐,但这给人们以鉴别,赞赏,评判的机会。鄙人不才,屡屡遭人讥讽,挖苦,甚至咒骂;但也有人“点赞”。如此,鄙人幸甚;而今,更有人给“荐”;我想,“是非”,还是有人明白的;幸甚。

张学久 发表于 2019-9-12 16:52

      江老先生不愧是出众的聪明人,而且胆识超群,勇敢陈词出与路遥老师长期对阵真理的精彩辩析,终归找到了名抒已见的善意与误读。
       综观江老先生"抬杠"一文的自述,例举陈述了对路遥老师'抬杠''的事例。读者亦认为,路遥老师的"抬杠"就是指正江老先生文中难免的欠妥或观点及论点不能放之四海,可见路遥老师仍能忍辱"负责"的高尚的文化素养与师德是多么难能可贵!忠言难得,善意可敬!

HJANX 发表于 2019-9-13 08:15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这首词,是范仲俺的《苏幕遮》。诗词的历史背景先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国家科考取士,江南才子,苏州吴县的范仲俺被朱笔点中。按说赵光义留下一个动荡不安的局面需要改革,真宗还有点兴利剔弊的架势。无奈左右是一大帮阳奉阴违的家伙。七年后撒手人寰,江山归了仁宗皇帝。宋仁宗接手才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又能如何。待到宋仁宗长成,兴利剔弊,范老爷子直言革新,仁宗又受不了啦。于是范老爷被贬邓州,庆历六年,为好友滕子京写下了名篇《岳阳楼记》,范老爷在邓州害了一场大病。长期客居他乡,他有点想家了。但是离不开任所,思念淹没在一场梦中。于是写下了这篇《苏幕遮》。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读得懂的,以为是秋思。读不懂的,像炮手老江说的那样,以为范老爷子也是闷骚。


今天中秋节,看到炮手老江的大作《抬杠》,东扯西曳,离题万里。批给你一个0分,权当一个月饼,祝节日快乐。炮手老江如果写《抬杠》,就该要把相互配合抬杠的另一头介绍一下,单单是路遥何日一个人怎么样能抬得起来呢?还不如说路遥何日是在找一个支点用撬杠,四两拨千斤,撬松了你花岗岩脑壳。《抬杠》作品,虽然抬杠缺少另一头与之配合,光是看写作辛苦,还是要给点写作分的。但是,有一点,亲人姐姐的脸皮被你撕碎了。不管是给媳妇诉讼作了直言证,受到你攻击。还是为《我的准建证》,你要出卖姐姐的人头肉脸。这些都是你伤德行的作品。你自己说的动物公识。老汉我借用一两次都不行吗?我看,写的是你的动物自私的公识吧。你却再一次把闷骚与你姐姐功劳扯到一起。使读者误以为你家男盗女娼。所以说你枉费驮个死人头。你读不懂作品,胡说什么闷骚。所以该《抬杠》作品的总分评为0分。和着中秋圆月好好品尝吧!祝好!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9-13 11:21

张学久 发表于 2019-9-12 16:52
江老先生不愧是出众的聪明人,而且胆识超群,勇敢陈词出与路遥老师长期对阵真理的精彩辩析,终归找到 ...

   就《救死扶伤》帖子,路遥仅看重我去偷煤;而无视我放弃偷煤去救人;
   就《书包》帖子,路遥仅看重我失学后,为求知而去偷书;而无视在那个时代人们普遍的困境;更无视这一结果背后深刻的政治原因;
   而路遥以其“闷骚”的德性对我进行的人格侮辱,更是令人不齿;
   而就重庆我的官司,对儿子与前妻的财产分割案,路遥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了狗屁不通的评判,讥讽·······。
    凡此种种,我,甚至任何人,都看不出路遥的“善意”何在。
    而你张学久,一再称路遥“忍辱负责”,“忠言难得”;但我绝不领情;你张学久既欣赏这些“忠言”,那“贼”,“动物公识(无伦理的性爱)”,张学久你自己去领受吧!
    我知道,你张学久欣赏路遥那些海阔天空的高论;但我却鄙视这些“高论”包裹着的卑鄙灵魂;你张学久怜悯路遥虚度的长岁;但我却鄙视这为老不尊的德性。
   得你张学久打赏,谢了;得你张学久来圆场,不必。

MAOREN 发表于 2019-9-13 14:40

{:5_220:}{:5_234:}{:5_233:}{:5_232:}{:5_231:}{:5_230:}{:5_229:}{:5_228:}{:5_226:}{:5_226:}{:5_225:}{:5_224:}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9-13 15:35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9-12 11:04
显然,舆论的监督作用,是人们以发表心声而显示出来的;而论坛,则是赖以显示这一心声的主要平台;虽然还 ...

路遥,你说:“······一个人抬杠不成立”;我想,这是你路遥对此贴无力辩解的唯一可以的无奈回复;而这一“回复”,显然对是非来说,显然是在混淆是非;例如:一人故意挑起争端,打了他人;他人还手;难道人们可以说:“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一个人抬杠不成立”吗?难道就此可以各打五十大板吗?
   所以,路遥,你不要像过去一样,从不正面回答山人的反驳,或故伎重演;或另设新的话题;或如蜻蜓点水,就我曾经的帖子内容,以断章取义的手法,罗列出诸多“话题”;而应当一事一议,来一场实打实的“抬杠”,如何?针对山人这个“逗哏”的,你这个“捧哏”的来出议题。isit   good ?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9-13 16:57

HJANX 发表于 2019-9-13 08:15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 ...

   《岳阳楼记》留给人们最著名的一句话,当然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但山人还记得有句话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在路遥匹夫讥讽山人主张拆除摊棚无需补偿时,匹夫认为山人多管闲事,山人据此以“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古人高远的情怀来佐证山人效法古人伟大的思想,来回敬路遥匹夫。
    然而,天才的路遥匹夫竟然将此与“闷骚”联系起来;此既羞辱范仲淹,更企图羞辱山人;但匹夫那个“笑贫不笑娼”的高论;匹夫那个“山人看到姐姐泛黄头发,就产生动物公识”的无耻诽谤,却是实实在在地透露出匹夫淫心四泄的“闷骚”豪劲。
   当然,你路遥可以继续表演你那无耻,卑鄙,下流的惯技,但却无损山人坦诚,无畏的人格。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山人实在难以以此领会其意;倒是“顽之顽,终身必定顽;顽而完,遗臭必万年”。悲乎?匹夫!

MAOREN 发表于 2019-9-14 10:28

张学久 发表于 2019-9-12 16:52
江老先生不愧是出众的聪明人,而且胆识超群,勇敢陈词出与路遥老师长期对阵真理的精彩辩析,终归找到 ...

张先生,文笔也好啊。

HJANX 发表于 2019-9-14 11:25

张学久先生说了一句公道话就被江礼平恶语相加。张学久先生引用两江总督林则徐的府衙门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来对昔日笔谈网民要有包容,要有胸襟。张学久先生可是善功一件。江礼平照样不听劝,纵观他那些帖子,骂街的还少吗?路某人的跟帖,一而再再而三被江礼平先生像找到抬杠对手一样,作为他的专题写驳斥。占相当一部分属于挑衅。路遥何日不得不回赠几句,这是路某人抬杠吗?江礼平的帖子被网民朋友赏赐了负分,没我什么事,江礼平也要来讲路某人几句,一看就知道是挑衅,不得不回赠几句,这是路某人抬杠吗?江礼平发讨论性质的帖子,他自己建筑拆除获得补偿的情况下,却提出不给他人类似建筑拆除补偿。明显的触犯正义,触犯公平,引起公愤的帖子。路某人对这种讨论帖子发表个人意见,这也是路某人抬杠吗?真是笑话。

为娱乐休闲,这里转他自己曝光的三个滑稽。一、江礼平的语言逻辑是滑稽的。炮手老江为了儿子,分离儿媳妇。张先生劝他要看在孙子面上,看在儿媳妇昔日孝敬的事实上,江礼平说儿媳妇骂了他,就提出鞋合适不?只有脚知道。评帖人认为,此时用词不当。儿媳妇与老公爹怎么就是鞋子与脚的关系呢?他的儿子就与儿媳妇分手了。分手,他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与儿媳妇争分割财产。法院判决一次,不服,重审一次。更加不服。滑稽哟,外行与专职法官比法学知识。哪能像与网民抬杠耍泼呢?二、江礼平变着法儿编排儿子。××与其前夫在安庆开物流公司时,知道其前夫为他人夹带假烟。其并不规劝前夫不为,而以向烟草公司举报。结果是:合伙公司被罚款6万元,其他费用3万元,公司停止运营近1月;而其得奖金4000元 。公司损失15万元。此后,合伙公司一蹶不振,最后公司散伙。其前夫损失近5万元;其前夫几乎又重归于零;但孩子的生活,读书,按揭的月供,几乎完全由前夫承担。对此,其前夫在诉讼称:“这是我最困难的时期”。评论人认为,这不是说儿子的好话。这是变着法证明儿子没有能力提供孩子的生活,读书,按揭的月供。还远不止这些,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变着法说儿子触犯走私,被查,被罚,的不光荣经历。三、江礼平变作法儿编排孙子。“江信中在初二读书时受到学生打伤头部,赔款10万”(见附件)而被上诉人先说“40万元债权可以平分”,而今却说此款属于儿子;先说赔款是10万元,而今却改称赔款是16万元。而这些前后不一的说辞;一审判决中:“关于40万元债权。江智君与张琴之子江某中被人打成重伤所获得的16万元赔偿款,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属于江某中个人所有。”法律并未就未成年子女获得的他人赔偿款有规定。父母对自己未成年孩子的他人赔偿,在已经完全使其恢复到正常身体状况后的余款,是否属于孩子,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法律既未规定,也符合常理:归家庭所有;而其后的生活,读书,娶妻,家庭会有更多的支出,资助。所以,上诉人对一审法官的法律素养能否满足员额制法官合理履职的需要,持怀疑态度。评论人认为,江礼平在与孙子争财产权。眼前都跟一个孩子争财产权,就不消说孩子长大后还指望什么娶妻资助。光是财产还是小事一桩,更重要的是说孙子打架,被人打成重伤,一点赔偿远不及亲人曝光的羞辱。但在这一处还不能显示起罪过是羞辱。在《也说老师挨打事件》一文就暴露无遗。文中说: 20年前,老师体罚学生并不少见。8年前,我的孙子曾经被其老师在课堂上,因老师对我的孙子违反课堂纪侓的认定,被我的孙子否认,在争论几句后,那个老师重重地扇了我的孙子两个耳光;几天后,孙子的面部依然红肿。虽然我曾经向校方提出交涉,但没有结果所以,认定那个老师曾经打了常,是符合常识的。评帖人认为,这不是20年前,而是8年前,不是要证明张清林常仁尧什么事,是又一次说孙子被人扇耳光。该作文还说:“至于视频上传网上…显然具有向其朋友表明:几十年前的屈辱已被雪耻的快感;”要我说,这是炮手老江要拿孙子被扇两个耳光的目的所在,他希望孙子也来打老师,也跟常仁尧一样触犯法律。煽动孙子去暴力报复是有罪的。这比公开羞辱孙子还难以理解。纯属一种老不正经,此一篇臭文章,比一般的臭棋还要臭。这些所谓炮手老江的经典作文,回看一下千丝万缕连在了一起,就拿那个走私烟来说吧,没有办法挽回所触犯的走私。就发帖找宿松烟草公司的麻烦。结果被人家一句话否定了。看人家怎么回答的:“1、我国没有对烟草部门在管理卷烟市场零售价格方面予以法律授权。宿松县烟草专卖局也没有出台任何这方面的管理措施。你所说的“据烟草另售这反映…..”这一情况不属实。”“4、几年来,部分不法商贩低价销售伪劣卷烟,县烟草专卖局在我县卷烟市场查获不少制假贩假卷烟违法案件,积极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我县卷烟流通市场秩序的稳定。”路某人区区一个网民的辨析算得了什么呢?如果不是江先生自己曝光的,自己忘了,还举例说了那么多,老汉我懒得提溜这些硬伤。就算我这个跟帖不说出来,智君也不是没有看见这些,信中也不是没有看见这些,张琴也不是没有看见这些。有一天认清楚了江礼平的阴谋诡计,江先生一张老脸就无地自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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