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严重影响消防救援 但请关注
一,民东社区领导擅自在其驻地两端私设路桩案:去年,当那个任性的和顺老板在通德街占用3米路面作广告时,民东街道的领导借口称外地车可能涌入社区,于是在社区大楼两端设立路桩,以防外地车进入社区。
这一“创举”,显然并不是防外地车进入社区:因为还有另外两条路可以进入社区;而其真实目的是:让进入社区的车不要经过社区大楼的前后左右,以显“安宁”。
而社区大楼两端的道路是消防通道;根据《消防法》,单位阻塞消防通道的,罚款5000——5万元;因阻塞消防通道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请立即拔掉那些路桩;万一哪天真有地方失火,消防车被路桩阻挡,后果就难说了······
二,园林步行街:
近日,在园林步行街两端入口,有人新打上了铁质路桩。这可能是那些目光短浅的商户干的;万一哪天失火,他哭天喊娘时,才想起当初的愚蠢;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出面干预。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1-3 16:24
说明一下:
首先,我感谢有人为帖子配了图片;但我必须指出的是:
我指责民东社区阻碍消防通道 ...
回复民东社区:
首先,请社区领导注意:帖子指责社区不当行为的是:在社区大楼两端设立的铁桩。
虽然,你们以:
“为停车位发生争端”;“车辆被盗”;“小区居民集体多次强烈要求”,这些貌似合理的理由来作为打路桩的理由,我请问:这些理由与《消防法》有没有矛盾?这些个别人理由,甚至可以说是目光短浅的理由,难道就可以否定法规的权威?
而从长远的,更为广大群众的利益看,《消防法》则是基于于此。所以,社区的这一“回复”,既无视法规,更是站在少数人的角度看问题;水平不高。
而“科学执政”,“为民执政”,“依法执政”,应当全面,依法,辩证去理解,执行;而不是偏执于一偶。
顺便说:即使今后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那些铁桩桩显然也无存在的理由;我想:这点,你们也不会怀疑吧?领导! 炮手老江网友:
你好!
现对你在百姓论坛中反映的帖子《此举严重影响消防救援但请关注》回复如下:
一、通德街进入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通道北侧是社区宣传文化墙,社区为了保护文化墙和人行道的安全,在确保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的条件下,安装了部分路桩,防止车辆停放在文化墙边的人行道。
二、通德小区是政府新建的安置小区,由于该小区无物业管理,社会车辆和本小区居民车辆都随意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了该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并且为了争夺停车位发生了多起矛盾纠纷,同时由于该小区次干道四通八达,造成十几起摩托车和电瓶车被盗案件。为此,该小区居民集体多次到社区强烈要求,在社区办公楼东西两侧的次干道安装路桩,为下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做好准备,控制社会车辆进入该小区。
通德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社区已多次召开了业主代表会,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
谢谢楼主对步行街的关心,这次升级改成基本没有改变以前的状况,步行街中间专门规范了消防安全通道,请楼主亲临步行街现场指导,谢谢!
宿松县鞋服商会 说明一下:
首先,我感谢有人为帖子配了图片;但我必须指出的是:
我指责民东社区阻碍消防通道的,不是路边那几个石球球,而是社区大楼左右两边的铁桩桩。那几个石球球对消防车并没有多大影响;有人喜欢把它放在那儿招人显眼,就随他去吧!
再次感谢配图者。 ABS 发表于 2020-1-3 13:30
谢谢楼主对步行街的关心,这次升级改成基本没有改变以前的状况,步行街中间专门规范了消防安全通道,请楼主 ...
“鞋服协会”:
你们以园林街过去的事实来作为辩解依据,显然荒谬;就你们在步行街入口两端打上路桩的事实而言,无论从专业角度,或从人们的常识看,这显然严重影响消防车的进入与离开;而救火,那则是刻不容缓的事;你们把所谓的“消防通道”设在中段,而消防车要进入中段,此要经过多少弯弯拐拐?
其实,人们知道,你们此举,无非是想建立你们的“租界”,我想:这多少有点道理;但我要提醒你们这些财主:真实,可靠的消防通道才是你们的保护神;而阻挡消防通道将会被行政处罚:5000——5万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