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3 10:47

HJANX 发表于 2020-2-12 15:56
血沉值高,是出血还是瘀血?我们不是医生,所以都讲不全面,讲不专业。只能用自己耳所听目所见来解释现象。 ...

    路遥匹夫:
    看来你是贼心不死而绞尽脑汁又编出一篇鬼话:
    1,匹夫曰:
    “我不知你能用怎样的见闻来解释血沉(高)就出血”?
    显然,匹夫在此以偷换慨念的方式提出了一个伪命题:
    山人的论点是:
    血沉值高,意味着患者凝血功能低下;如果此时手术,患者必然会大出血。
   此论点的临床理论依据是:
    由我国泌尿外科鼻祖吴阶平和60多位专家合著的《实用泌尿外科学》所阐述的观点。
    此论点的事实依据是:
    在江礼勇被西南医院违规实施手术后,其大出血。虽然主治医师李为兵竭尽常规的止血方法却仍然无效,后才采用物理方式:介入法,才止血成功。然而此时“细菌和毒素已经随血液扩散至全身(司法鉴定书语)”。
    从匹夫的诘问看:
    显然,匹夫故意隐瞒了患者大出血的两个因素之一:违规实施手术,而仅将“血沉”与“大出血”作为因果关系向山人发难。
    路遥匹夫:如此诡辩之卑鄙手法,看来,匹夫乃无耻小人是也。
2,匹夫曰:
   “这话实际上(是)代理人(鄙人)交代明白:患者从来不是右肾积脓,保守到右肾积脓”:
    驳:
    山人原话是(引用病历):
    “补充诊断,右肾积脓。(诊断人)鄢俊安(教授,并签名)”。
    从临床诊疗的规范讲,在主治医师作出开始的诊断结论后,其副手必定要再次重新根据现有材料作出自己的判断;也就是“补充诊断”。
    然而,匹夫在其所谓左推右敲的“论述”后,匹夫无中生有地得出如此莫名其妙的认定。
    从匹夫怪论的语法看:那个“保守”二字用得荒缪;而临床医学看,一种病态的发生,绝不会用“保守”来表示。
    3,匹夫在与死者情况无关的许多“例证”说明,分析后,得出以上荒缪的认定,诘问后,得出:
      “医生只好不救”。
    对此,山人提醒匹夫:幸好被告西南医院没有匹夫如此高见;否则他们要关门。
      而众人看清了匹夫如此胡说八道的说辞,肯定都会嗤之以鼻。
    虽然匹夫自称是“庄家人”,但其刁钻,无耻的海阔天空胡扯,却显示匹夫的刁才了得;但这却更显示匹夫无耻,卑鄙;才用歪了,更可恶;但有匹夫当磨刀石,山人的笔刀肯定会更锋利;也好。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3 15:54

路遥你说:
      “病人预先就血沉值大,说明大量红细濒临死亡”。
   问匹夫:
   造成血沉值大的原因仅此一种原因吗?
   看来,匹夫之后作出的论述,就是这肤浅,片面的认识。
   至于还有其他因素,山人不告诉你;匹夫自己去找。

HJANX 发表于 2020-2-13 17:47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2 08:43
匹夫:
   虽然匹夫咬文嚼字地对医生,山人的陈述(显然山人的陈述与医生的陈述完全一致)以刁钻的手 ...

纤维蛋白原是经肝脏产品。有凝结红细胞的作用。人们命名它是一种凝血因子。它不是使叠连的红细胞群流动起来的白蛋白。
如果测得纤维蛋白原比较高,则血液粘度就高,如果用这个来反应血沉值,不确切,如果作为参照血液粘度大,红细胞开始浓缩了,还是可以。因为有专门检验血沉的,用不着测纤维蛋白原来证明血沉。如同不需要间接用水溶性纤维蛋白来代替测血沉。
炮手老江说:[
匹夫那句“血沉42绝对不是凝血功能低下指标”的话,显然是在胡说八道。
确实,在临床医学上,凝血功能一般用“水溶纤维蛋白原”来确认,但“血沉”同样也是其标准之一。
因为如果患者一旦凝血功能低下,其“血沉”数值一定高。

血沉同样也是其标准之一。你的这段话,我不知你在说什么。是不是在说凝血功能低,血沉就高呀?
这是错误的。如果说用测粘度不粘,是来说血沉。
你这不是钻进了我的裤脚笼里来了吗?
我分析给你听,为什么说水溶性纤维蛋白数是测量凝血功能的。因为它是胰岛功能尚可,有能力产生一种酶来分解纤维蛋白,使得纤维蛋白就可以水溶,送肝脏吸收利用。

但是人们通常不只是用水溶性纤维蛋白,主要用占血浆一半的大民族白蛋白来测血液的粘度。上面一段说过,白蛋白主要由肝脏实质细胞合成的。
比如炎症血沉增大,红细胞浓缩,自身免疫系统立马产生大量的血浆来参与稀释,其中包括血浆的大民族白蛋白。白蛋白增高,间接告诉人们血液的红细胞正走向浓缩,血沉值上升就是浓缩的一个标志。
宿松话叫发烧烧死了血。我想这句地方话,就是指炎症血沉的解释吧。当然,不仅炎症血沉高,最起码有炎症的血沉可以这么讲。

上一段说纤维蛋白原是经肝脏产品,它的别名是一种凝血因子,它才是参与凝血的。纤维蛋白和白蛋白像黑白无常,一个助红细胞死,一个助红细胞活。水溶性纤维蛋白像跟人拼命一样自杀式地死死地拽住红细胞,水溶性就变成了不溶性的纤维蛋白了。
宿松话把这个结果叫   ——结血壳嘚。
既然可以直接测血沉,为什么江先生说要用测水溶性纤维蛋白,当血沉指标呢?
只有一个解释,测血沉报告上有另一份报告的备注。
基于两份报告结果,写在一起,愚认为是不正规的。
一样的不正规结果,见江先生的跟帖:
[ 在对死者江礼勇的化验报告单载明“血沉42”时,报告单的判读语是:“凝血功能严重低下”。

诸位,正规医院,血沉是一份报告,可以在血沉检测结果里说
血沉42mm/h 。
而不可以在血沉栏目填写
凝血功能低下 。
因为凝血功能是不是低下,另有检查报告的。
而且检测的凝血功能,不是测红细胞下沉,而是检测白蛋白或者水溶性纤维蛋白原的数据。
所谓无独有偶,可以得知江先生把两份报告结果,认为是一个报告结果的两个因果关系。
就像句子杂糅,抄写的报告叠加在一起,不但别人读不懂,也耽误了自己的判断。
本不是因果关系的两件事说成因果关系的一件事。
于是老江就有患者血沉42,就容易出血,就不能手术。就以血沉42为由诉手术出血索赔。
江先生在前几次说医生救出血用了抗凝。
我问出血为何反而用抗凝呢,不是出血得更厉害些吗?如果出血用抗凝,当然是明显的医生过错。
立马变脸骂人,且改说用的是凝血因子八,继而说,医生怎么会犯那种低级错误呢。
应当知道,凝血因子Ⅷ,按照患者多少体重用几份国际单位的。
而在这患者,又有血沉值高。
本人认为那是已经有凝血可能。
血沉高还不知什么部位造成。设有凝血可能,那么,按照患者体重全方位下凝血因子Ⅷ,不是更加凝血吗?
江先生跟帖辩解说:一个血沉高于正常值一倍的患者,他的凝血功能还正常吗?还不低下吗?
则知江先生讲的[ 在对死者江礼勇的化验报告单载明“血沉42”时,报告单的判读语是:“凝血功能严重低下”。

血沉42,凝血功能低下,是江先生臆想猜度的,不是报告原文。或是两个报告杂糅所致。
正是两个报告杂糅了。使代理人误解为因果关系。以为是胜诉的一个翻板机会,如获至宝,像捡起来的人家唾弃的甘蔗残渣,撅起屁股津津有味地使劲嚼。以为谁也拦不住正嚼的有理。所以江先生回帖出语不逊,还歇斯底里骂上了。


世间如果骂便有理。
如果靠赛骂能解决问题。
哪有不比着骂?反而发帖议论呢?
则有理在路上不在角落。
有理在经得起公论,而不在吼声多大。
何况你没有理,
纵然你有理可以说理。剥驴皮熬阿胶也者有理也,不在毛驴声高。
所谓有理也不在声高者也。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4 10:04

HJANX 发表于 2020-2-13 17:47
纤维蛋白原是经肝脏产品。有凝结红细胞的作用。人们命名它是一种凝血因子。它不是使叠连的红细胞群流动起 ...

匹夫:
       就人体血液而言,它是由多种液体混合而成:悬浊液,乳浊液,电解液,胶溶液;而其中的胶溶液主要由纤维蛋白原构成而使血液呈低浓度胶体状态。当纤维蛋白原水解呈水溶(原因是毒素所致)后,血液中的固体物:红细胞,白细胞,颗粒体就失去了胶质体:纤维蛋白原的支撑,而使这些固体物下沉。这就是临床所称的“血沉”。此犹如粥放久了,细菌侵染,米粒就下沉一样。
      而此,则大大降低了人体血液的凝血功能,而使因手术所形成的创口失去自有止血能力。
   可见,血沉值越大,凝血功能就越低。
    而匹夫在你的论述中,故意无视,混淆“纤维蛋白原”与“水溶纤维蛋白原”这两个慨念在临床诊断的作用,而胡说八道。
   确实, 在血沉报告单没有直接载明“凝血功能低下”之语;但其与“水溶纤维蛋白原”报告单(结论:7·6,超过正常值近5倍)一同判读;这也是临床诊疗的普遍做法;因为“血沉42”,与“水溶纤维蛋白原7·6”有共同的病因。
    其实,匹夫一再就医学问题与山人较劲,从双方的资格看,都不够;众网友也难以作出评判;但一个基本的,无可否认的事实是:
   在 患者江礼勇右肾积脓,被告西南医院对其做双肾同时手术,后,患者死亡;人们仅凭常识,就可以判断出医方存在重大过错。
    而匹夫却无视这一法律事实,吹毛求疵地再三胡扯什么“血沉”,“凝血功能”,等等“卵蛋”。
    甚至被告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也承认:
    “如果患者真的有右肾积脓,那手术肯定错了”。但他否定患者有“右肾积脓”;称:“这是我们搞错了(诊断)”。
    匹夫:山人对你的胡说八道曾经提出了许多质问,可你从来都不作答,却再三就你那些陈词滥调反复以貌似行家的口气一再扯淡;看来,匹夫已是黔驴技穷,且厚颜无耻了。

HJANX 发表于 2020-2-14 14:17

宿松是礼仪之邦,宿松人日常说话,在句子后置一个“哦”字。
哦。有好多种用法。发言人如果哦后停顿,可能是让听者认可。
听者若不认可,就说“不是啊!”。听者若认可就说“嗯!”。
发言人在前半句有理,后半句存疑。“哦”字后继续说话。
听者可以不答,那等于是发言人很自信自己说的没有错。
但若一个细心的听者,听出纰漏,听出后半部分不正确,可能打断,并插言“么色?”表示否认。
发言人有时抓住宿松人善良好欺负,套听者个“嗯”字。恶作剧地前半句话正确引人答一个“嗯”字,就“嗯”字还没说完,补充后半句来趁口舌,让听者后悔不该答腔“嗯”,惹得发言人哈哈大笑,以为粘上了好大好大便宜。
于是宿松老者,总结吃亏的教训,就叮嘱晚生子侄谨眨眼慢开口。意思是“谨慎眨眼,缓慢开口”。这是专门防备套便宜的办法。

这里讲一个论坛诡辩奇葩,变色章鱼。
有一个迁入人口,也是个宿松通,常常在宿松百姓论坛讲他的案子。
百姓为柴米油盐忙着呢!谁愿意光顾他胜了败了的,哪有闲空研究胜在哪里,败又因为了什么。则发帖人不是让读者回答的,而是他自以为他一错而再败,是有意所为的。
这种有意落败的诉讼,其目的是坑害第三人。
这种有意落败的诉讼,其诉讼名堂,叫虚假诉讼。
发帖人还有一个心病。希望读者给予安慰。哪怕是回句“只一点点错没关系,错了没有关系还有机会。”他会喜得屁股都痒癫癫的。
发帖人的另一种心病,是反正自己认为败诉了,看看论坛上其他网民搭腔不。若搭腔,发套话顺便捡些便宜。捡了便宜还卖乖,故意说些案子漏洞,希望人家再跟他理论理论,顺便修磨一下自己的笔头子。


早些时候,老汉我没事到柴堆那边捡狗屎牛屎,又为禾苗积肥,又为环境卫生。完事后,得空上网看看有没有狗屎一类的。正好发现一个人诉医案赔偿,言道某患者是詹兴惠的丈夫,从沙区青木关医院转西南医院,医生给双肾同时排石经皮肾手术后尿出血,医生用的是抗凝救出血。术前血沉42。乖乖隆地咚大书特书。
于是路某跟帖说:用抗凝救出血,血会流淌得更厉害。
你道这东西,怎么回答。
他说,这个名气很大的医院,怎么会犯如此的低级错误呢?
老汉我再次说下药的药理有错误。
他说不是抗凝,是他打错字了,是凝血因子八,凝血因子vlll,??IU/KG体重。
老汉我一看既然是凝血因子vlll,??IU/KG体重。医生用来止血错处不大,但有一样,这个药是甲A血友患者用药,非甲A血友要做计量安全检验。
你道他怎么说。他说手术已经造成了伤害,还能挽救吗?给人一个“碰瓷”的印象。好像说正好不救还能讹点什么。
老汉一想,这黄子也太心狠了点。
果不其然,沙区在鉴定人无辜不出庭鉴定答疑的情况下,非法采信鉴定人的鉴定语言“次要责任”。
代理人可以为詹兴惠追回800元出庭费。死因可以不说。
他以为血沉42作为术后出血是诱发因素。大竖术前血沉存在。
路某一看,那是为术后分摊责任,提出血沉存在红细胞死亡而凝聚的可能。不应该对全身血液用凝血因子八,凝血因子vlll,??IU/KG体重。它加速正在血沉降的红细胞继续凝聚至红细胞死亡,必将对产生血沉42的病灶崩溃性连锁反应。
终于换来他的回复是破口大骂。
路某人指出,像高血压带心梗患者,两个极端先救那一样的问题。一药不能两救,两药就会有害的情况下,应该看看那一样不先救会死人。提出,那个医案,如果是我,我就用开放性手术来挽救经皮肾双肾取石出血,而不使用全身血液加凝血因子vlll,??IU/KG体重。我只对局部出血局部处理,对血沉42另行处理。绝不会像医方那样只放在观察室等一天任其死去。
西南医院有错明显:
原本不应该双肾同时手术。若先只动一个肾,保留一只,也不至于两只同时不工作。也总有一只肾可以维系生命。
其次,在血沉有凝血可能的情况下,却按照体重全身血管用
凝血因子vlll,??IU/KG体重。
再后,他不去考虑血沉42,红细胞的凝聚濒临死亡,以致患者多个功能衰竭。
他静等患者死去。像活体实验那样只是用药观察。人未死,见死不救,用车帮奄奄一息的患者离院。
其医德当遭谴责。


而詹兴惠的代理人,不认为血沉42有凝血现象存在。
只说患者血沉42是术前就存在。
作为追究死因,代理人本该指控手术后见死不救有责,却转移话题说术前患者自己原因,西南医院感激他都来不及。
代理人后来从多渠道说明血沉42是患者术前存在的。
特别是代理人质问:手术已经造成还能救吗?为医院袖手旁观见死不救开脱。使得维持原判坐实了依据。使詹兴惠吃了个哑巴亏。以获得百分之三十索赔结案收场。
人见人气。让读者不忍继续观帖。
老汉我气愤在哪里?没有气愤。
我曾经认为代理人坚持的那是给西南医院帮忙了。不知代理人如此说是不是得了什么七两二。惹得代理人青筋暴涨,大声叫屈。他怪不着别人,反而对鄙人一个农村老者怪獐怪麂。
一个结案的东西,为何不可评帖呢?



代理人在宿松案子,路某人提醒要重证据。
代理人说“等候再判,你会……。”
谁不信相信代理人的能耐呢,路某人也信,路某人后来并没有发一言评帖。
代理人结果是怎么样给网民报喜呢?
结果是代理人上交了执行款。
这该不能怪我说的不吉利吧。
交执行款,原本我一言不发,
网民们跟帖认为是败诉,讲到曾经某某手下败将,才不得不跟一帖,我不惹他生气,不说他败说他是赢了。
你道怎样?
瞧他那德行,又开骂了。
老汉我就当是不留神踩着了一场狗屎。对那种不顾兄弟死因只追求索赔的无情无义之人,指出所以败诉,完全是代理人一手造成的。
代理人套便宜的帖子,方兴未艾。精彩继续。
奉劝一句——
今日柴米油盐不值钱,但不能糟蹋。今日忠告不值钱,但不要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不要吃饱了撑的乱说话。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4 16:08

从路遥的帖子内容看:
    匹夫 借“年味道”之话题,再次就我兄弟江礼勇死亡案的医学问题扯淡。其实,匹夫的这些“高论”早已在过去与鄙人的论战帖子中已有呈现。孰是孰非人们无需在意:因为其既是专业的医学问题;更是专业的法律问题;但有一点人们可以看出:
    路遥从来不对鄙人的反问作出回答(鄙人对匹夫的主要认定,结论均一一给与了回答,反驳);却一味按照匹夫那一知半解,甚至臆想的思路来炫耀他的“高见”;并借此来讥讽,嘲笑鄙人;甚至匹夫以蜻蜓点水式的方式,将鄙人与匹夫曾经争论过的话题一一带过,以显匹夫泼妇骂街之能事。
   嘿!宿松少有的怪物,匹夫!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4 16:54

   匹夫曰:
   “代理人以术前血沉42为理由索赔”。
    问匹夫:
    你仔细看过山人的起诉书吗?山人现在可以再重复一遍:
    医方过错在于:
    1,术前对患者抗炎治疗措施错误;
    2,对手术指征判断错误;
    3,手术方案,手术实施错误;
   4,后续抢救措施错误(这是后来想到的)。
    至于具体内容,因太长,不便一一叙述。
   可见,匹夫仅仅抓住医疗过程的一个小问题(且这个问题完全被匹夫歪曲),来作为山人的诉求依据。如此看来,匹夫歪曲,篡改,偷换慨念的本事了得;而此恰恰显示匹夫作为一个标准的文痞德性。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6 22:38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3 15:54
路遥你说:
      “病人预先就血沉值大,说明大量红细濒临死亡”。
   问匹夫:


   匹夫:
   你一再就人体红细胞说事;但匹夫不知:人的凝血功能与红细胞没有因果关系。红细胞只是人体血氧的载体;而凝血功能只与血小板和纤维蛋白原有关。
   可见,匹夫的这次“回复”,纯粹是废话。
   曹德旺先生有句名言:
   世上人只有三种说话方式:
   第一种:惜字如金;不说或少说话;网上大多数人如此。
   第二种:绕着弯弯说话;如你路遥匹夫:海阔天空胡扯;转弯抹角而暗含诡辩,讥讽。
   第三种:直来直去说话;如鄙人。(有点自吹;但基本如此)
   或许,匹夫不服气;但看看匹夫在网上的帖子,回复,难道不是如此吗?文痞!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7 18:37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4 10:04
匹夫:
       就人体血液而言,它是由多种液体混合而成:悬浊液,乳浊液,电解液,胶溶液;而其中的胶 ...

   路遥:
   山人已经一再说明:患者的“水溶纤维蛋白原(f ib )”化验单值是7·6,而你却故意无视;还扯出什么“白蛋白”。滚!
   看来,匹夫病理,法理说不赢,找些屁话欺世人。

HJANX 发表于 2020-2-26 22:52

炮手老江先生不知从哪里捡来一张废纸,说是一再说明患者纤维蛋白原7.6。路某人我没有看到江先生有过关于这份报告的论坛发帖。若果然出现7.6g/L的患者,则凝血相当严重,比血沉42凝血状况还要严重。
记得炮手老江先生曾经告知患者尿液红色,医生抢救用了抗凝,路某人问出血用抗凝药理错误,江先生点评说:“确实,你路遥的评判是正确的;而正是山人的疏忽,将“凝血v111因子21u”打成“抗凝血因子”;致歉”
因为人凝血因子八,手术出血计量可以是21(IU)
其中 (IU)是国际单位。
外文名international unit (IU)。[银脱那 需脱赢馁腿]
炮手老江的人凝血因子Vlll,计量21u,本人解读为一次计量二十一个国际单位每公斤体重。基本标识为21(IU)/kg体重。这个大计量,用于常规手术出血问题本来不大,但是勇某患者此时凝血严重。据江先生帖子,既有血沉42mm/h,又有纤维蛋白原7.6g/L.
如果患者已经是两个报告同时存在,医生再加上凝血因子八。患者必死无疑。
原因是,勇某身体受不了全身计量的下止血药。
因为血沉42红细胞浓缩结块下沉速度加快。
又,正常的纤维蛋白原每升只有1.5到4克。江先生这篇帖子里跟帖讲患者纤维蛋白原7.6克/每升。足以证明凝血相当严重,此时不仅是红细胞濒临死亡,患者也快断气了。患者如果没有死断气,因血沉值大血液结块,红细胞浓缩,红细胞载氧能力已经不足。纤维蛋白原高也是凝血征兆,而医生还嫌血液凝固速度不够快似的,施救用全身计量的凝血因子八,加速血液凝固。红细胞载氧能力更加缺少。此时大脑缺氧,大脑差不多已经不当家了。局部出血只能局部下止血药,不能按照患者全身体重下止血药。医生用凝血因子Vlll——21(IU)/kg体重,属于施救不得法,顾此失彼,患者必死无疑。


但是,炮手老江以前没有在百姓论坛告诉这份报告——患者的“水溶纤维蛋白原(f ib )”化验单值是7·6。
很离谱地,江先生曾经在违规一文说过患者纤维蛋白原76,江先生在本主题帖子跟帖文中说过纤维蛋白原是血浆主要构成。江先生告知这两条检验报告都经不起质证。纯属伪科学忽悠读者的。

炮手老江先前说的血浆主要构成是纤维蛋白原。
路某人认为,老江那句话是错误的。前些时候我告诉他血浆主要构成是白蛋白,白蛋白正常值占35g/L到51g/L,而纤维蛋白原与白蛋白比较就少得可怜,正常值仅仅只有1.5g/L至4g/L。所以纤维蛋白原不是血浆的主要构成。
关于血沉高,我曾经告知不是出血风险,而是分散的悬浮红细胞浓缩聚集式凝血下沉加快。老江这个杠精不懂装懂尽说外行话,说是有出血风险。在这里,江先生错上加错,好像说血沉高,外加纤维蛋白原高属于出血因素。炮手老江又追加一个更可笑的跟帖。炮手老江先生的跟帖是这样:——
路遥:
   山人已经一再说明:患者的“水溶纤维蛋白原(f ib )”化验单值是7·6,而你却故意无视;还扯出什么“白蛋白”。滚!
   看来,匹夫病理,法理说不赢,找些屁话欺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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