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献血清人
在这次抗击“co `vid19”的临床实践中,令人尊敬的医生发现了康复该“co `vid19”病的人的血清,可以挽救该病危重患者的生命。在无特效药的时候,或许这就是上帝给人们留出的另一丝生命之光。在政府号召该病符合要求的康复者捐献自己的血清,以挽救更多的危重患者生命的时候,虽然也有人捐献,但捐献者并不踊跃。
我想,在那些康复者没有康复前,自己还处于危险的时候,是那些置生死于不顾的白衣天使的无私无畏;是国家的巨大的财力支持;是人民子弟兵的无私奉献;是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才将自己从死神的魔掌中挽救回来。
所以,从道义上讲;从良知上讲;康复者都有义不容辞的义务,用自己的血清挽救那些正在处于恶魔威胁的父老,兄弟姐妹。
从政府角度看:我们要大力鼓励那些康复者捐献血清;既要从物质方面奖励;也要从精神方面奖励:
或给捐献者钱,使其身体因捐献血清,迅速恢复健康;
给奖状,证书,使其在人们面前得到尊重;给捐献者荣誉;给人们树立榜样。
或许,有人认为不必如此;但我认为:
既然武汉有人依据职责首先报告“co,vid 19”,就得记大功;相比之下,那些刚刚才回复健康的康复者捐献血清的义举,难道不更高尚吗?而前者我认为应当算作“履职”;或是法律意义上的“善良管理义务人”的职责之当然。
不是“官”,“民”有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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