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宿松法院的“请电话联系”
在我与宿松法院的数次交涉中,其屡屡称:“请电话联系”;而当我打电话过去后,几乎没有人接听;即使有人接听,其曰:“此人不在”;或曰:“现在此案已由某某负责······”。记得在财产分割案的重审判决下达后,我打电话要求主审法官万茂林副院长根据法律规定,请万作“判后释疑”。万当时答应了,并约定几天后会见。几天后,万又借故拖延。再后来,万就拒绝了。
曾经我也向法院院长表示了同样的请求;开始同意,但在约定时间那个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
或许,有人认为可以直接去找这些官员;其实,这错了:
当你想进入法院时,那些“门卫”是不准你进入的;只有受访法官的电话通知,或其亲自出来接你,你才可以进去;而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的。
所以,为表达诉求,反映情况,体现“阳光司法”,我不会相信法院那句“请电话联系”;而网上公开表达诉求,意见,则使其人的真实面目大白于大庭广众之下;同时也给人们鉴赏,监督的机会。因为:伎俩,总怕阳光。
同时,鱼龙混杂之人,也会出来表演一番;余可能的谬误也会得到批判。
“请电话联系”只不过是推脱和搪塞之语!
作为法院,执掌我县司法大权,炮手你在网上发这些有损法院光辉形象的帖子,就不怕法院封了你的号,抓了你的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