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子花香 发表于 2020-8-2 23:50

请宿松新城管委会能还路于民,方便于民

       东北新城管委会领导:
      我们是新城花园B20栋的居民,从2015年就开始入住了,当时虽然路面都是泥土,可是很方便,我们都是从B20栋的左侧进出购物,接送孩子,上下班等。从2019年改造路面后封闭了B20栋的左侧进出口。改为从B20栋2单元的后面做了个楼梯供人进出,骑车的从B20栋右侧绕行。
      可最近B20栋的后面要做一堵文化墙,一堵石墙不预留过道和大门,说是规划好的文化墙加预设车位。好多人多次反应就推说已经规划好了没法改,要么就是说不加围墙居民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可是这堵墙大大增加了居民的出行不便之处,家里有孕妇的,有老人推轮椅的,有小孩上学的,上下班的,送快递送外卖的都必须绕行。这样给当地居民造成的影响远远超过文化墙加停车位的实在意义。
      众所周知,宿松所谓的文化墙、宣传栏只有做的时候热上几天,然后就是长期没人维护管理,甚至是成了胡乱张贴牛皮癣广告的集散地,除了在建设阶段的一段时间是一个形象工程外,意义确实不大。而这堵墙给当地居民带来的不便和困扰却很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由此可见,中央政府的指导意见都在实行街区制,不再封闭住宅小区。希望管委会能重视此事,对准备建设的文化墙图纸进行修改,给B20栋的居民留一扇门或一个通道,能还路于民,方便于民。

东北新城规建科 发表于 2020-8-3 11:42

关于“请宿松新城管委会能还路于民,方便于民”的回 复
      “栀子花香”网友:你于2020年8月2日发帖反映新城花园B20号楼的出行问题,现回复如下:      1、宿松县东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的修建性详规是经宿松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批复(《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北新城棚户区改造(暨安置区建设)修建性详规暨建筑设计的批复》(松政秘11号)),该规划履行了法律程序,项目的建设也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2、贴中所称的“文化墙及预设车位”为规划中的小区围墙及停车位,下图为规划文本上截图。安置户选房时,管委会制作的安置区沙盘模型上也是按规划设置。在B20楼北侧70m处即为小区主出入口,出行并非不便。    感谢你对东北新城建设的支持,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新城规划建设科联系(0556-7870075)。
                                             
宿松县东北新城管理委员会(筹)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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