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入住养老院摔伤 院方该不该承担责任?
8月29日,84岁的高林入住宿松亲情养老院。住院前,神智清醒,行动自如,是一个穿衣干净体面的老人。9月23日早上,打扫卫生的人喊门,入住该院一个月的高林在开门的时候摔倒受伤。而高林摔倒后,养老院未及时的将其送医治疗,也未告知其家属,以致错失最佳抢救治疗时机。
高林被送到养老院后,其儿子每天工作完毕都会抽空去养老院看望老人,高林摔倒受伤一事也是一直等到其儿子去看望高林时才发现。
高林被送到医院后,经检查发现老人的腿被摔断、头部受伤,入院后不久变得神智不清,胡乱说话,大小便在床上失禁,每天靠营养液和药物度日,在死亡的边缘挣扎。由于高林的病情日渐严重,身体虚弱,以至不能手术,10月12日,老人最终不幸去世。
高林自摔伤以致住院治疗的时间里,养老院没有一个人前往医院看望一下老人,以此表示一下关心和慰问。当其家属质疑养老院对老人的看护有失责的地方时,养老院负责人的态度恶劣,没有一点自责之心,扬言该院摔倒过30多个老人,也从来没人找过他,更是说出一句让人震惊的话:老人年纪大摔倒很正常。
养老院,是一个服务行业,所有的服务都收取了费用,难道就不需要承担应该看护、照顾的责任吗?一句:“老人年纪大摔倒很正常”就可以推卸所有的责任?
为此,有几个疑问,希望养老院能面对法律和公众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1.入住该院的老人都是年迈老人,身体非常虚弱,该院装修的地板很滑,为什么不做防滑处理?高林摔倒前,隔壁的一个老人就摔倒过,此事有多人向院方反映地滑,为何不作处理。(有偷拍的采访视频,随时可以提供)
2.入住该院多名老人反映,养老院聘用了一些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他们只负责打扫卫生,没有看护和照顾老人的工作人员。这种收费“克扣”服务项目的做法,是否符合养老院的要求?谁来守护入住老人的安全?
3. 付费入住该院,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双方是否形成了劳务关系,老人入住该院后,养老院除了一日三餐管饱外,有没有看护、照顾的法定义务,高林在此摔伤养老院有没有过错,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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