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1-1-24 21:01

“不要拉;让他们打”

      1月21日上午10钟左右;人民路县人民医院附近;本人驾驶三轮电瓶车在熙熙攘攘的人民路县医院段向古塔路去;后面一辆四轮电瓶出租车几次按喇叭示意超车。因为前面有车,人当道,我让道的余地几乎没有;而且,即使我让道,后车也仅仅是多前进一个车位;所以,我就没有理睬后车那令人心烦的喇叭叫声。
      然而,在三次示意而我没有让道后,后面那辆出租车竟然从后面硬挤上前来,其车前右角剐蹭到我的电瓶车后左角,发出碰撞声;我立即停下;而那个出租车司机也下来查看。因为剐蹭并不严重,只不过车皮油漆被刮掉一点,所以,我就打算各自离开算了。但是,那个体重至少有300斤,肥头大耳的出租车驾驶员却不干,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我给他说到:“我的车在前;是你来撞到我的,你没有理由要求我赔偿;我不找你赔偿,就是我大方了”。
       或许是我的态度平和,那个肥头大耳的出租车司机竟然吼道:“老子今天要揍你”;说完,他一手拔去我的电瓶车钥匙。我怒不可遏,上前左手揪住他的衣领;右手紧握拳头,只等他先动手,就给与适当还击。
      周围的行人有人上前来劝解;那个肥头大耳的司机也没有动手。这时,一直在旁边看到事件经过的一个交警说到: “不要拉,让他们打”!
      我感觉有些诧异;心想:看热闹的真是不嫌事大;而且,这个肥佬肯定经不住我一拳重击,一旦我一拳打去,他极有可能倒地;那时我肯定惹上麻烦了;所以,我就给肥佬说到:“只有交警可以收我的钥匙;你把钥匙还我;否则,后果你承担”。
      这时,那个交警才对肥佬说到:“事情经过我一直在旁边看得一清二楚;前车是在直行;人家没有让道,不管什么理由,你都不能去硬挤;而且你的车也仅仅是掉了点油漆,损失不大。你快把钥匙还给人家”。
   听到交警的话,那个肥佬才不得不将钥匙还给我;后,我就离开了这熙熙攘攘的路段。
   回头细想:肉多体重并不一定会打架;但打架万万不可,民事纠纷,法律重在结果,打输了要住院,打赢了要坐牢。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1-1-25 20:32

声明:
      “打输了要住院;打赢了要坐牢”这句话,可能是那个“冷眼看世界”对“法律重在结果”的释义而补充的。虽然,此语有些绝对,但具有警示意义;所以鄙人认同。
    顺便说,该事件有三个亮点:
    1,出租车司机不懂交通规则;且蛮横,但其却是外强中干之人。
    2,交警虽见证事件经过,其却不在第一时间出面处理;甚至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渎职故意;但其最终还是正确处理了纠纷;这也是基于现场事实的客观示意。
   现在公安局请人们对其予以评价;我看,把这些精力用在提高警员素质上更有意义。
   3,经过数次打架经历,鄙人懂得了还击必须有理;而且还得有度;否则,正如“冷先生”之语:“打赢了要坐牢”。
    请人们记住“冷先生”的话;这也是本帖主要题意;也是提示人们遵循“和谐社会”的劝告。

HJANX 发表于 2021-3-10 07:51

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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