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了,好!
当事人陈某诉县残联行政违规案,经县法院报请安庆中院予以异地审理,今终于收到太湖县法院通知:此行政诉讼案已经立案,要求原告缴纳诉讼费50元。当然,当事人乐见,并从网上向太湖法院缴纳50元诉讼费。接下来,作为代理人,我将充分准备诉讼材料,并向太湖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宿松残联的两次鉴定的鉴定人出庭答疑。
立案了,好!
先生网名应改为''老败官司"较贴切,你沒有嬴过一次官司,此次由太湖受理,看来宿松不敢审理。
毛仁先生:
法律的力量用不着我“吹响胜利的第一号角”,只希望太湖法院秉公审理就行。
关于"MPJBN"先生的“太湖法官院长又要挨大炮轰、骂了’”的妄语,其实是对鄙人的污蔑。法官们根本就不怕你骂:骂错了,将你送上被告席;骂对了,皮厚肉粗不理睬。
所以,二位先生的评语没有意义;虽然二位心存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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