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之间 发表于 2021-7-24 22:09

损毁绿化搭建车棚 小区环境怎能肆意破坏

    近日,东北新城壹号公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发出一张公告,公告声称小区10号、11号楼飞线充电现象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各住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经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商议后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小区11号楼前面新建充电车棚一处。      此事让人十分不解,该小区有现成的停车库,一些业主为了图方便不自行将车子停入车库,而是随意的停在路边,物业不管不问,现在因上面检查发现飞线的问题后,拿出来的整改意见不是如何加强管理,不是要求业主车子入库,而是一纸通知准备破坏种植了几年的绿化带搭建车棚。同时,通知里告知如有反对此方案的业主需分户签字并在物业和业委会的会议记录中注明反对理由,若以后发生安全事故,则应承担连带责任。让人更是不解,这个责任是如何连带?      
      通知中并且说明,需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位的业主,先在物业办公室登记并预付押金,后按实际情况安装。地下车库既然可以安装充电位,为什么地面上又要破坏绿化而新建车棚,此举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新城壹号公馆建得比较早,小区的绿化面积本来就小,如今巴掌大的地方又要被因物业的“懒政”而占用,对小区内的环境和美化难道就没有影响吗?
      希望上级管理部门能对此进行管理,不要轻信物业管理人员为图省事而不作为的片面之词,小区环境,绿化面积不能再被损毁侵占。

年儿 发表于 2021-7-26 23:38

支持保护绿化,更加不能占用交通路口的绿化来安装车棚,车多人多,再增加停车棚,带来安全隐患非常大。实在想少走最后100米(地下车库和现有公共充电桩最大距离),确要增加路面电动车充电桩,建议在车辆出入少的旁支路面或入户人行道旁边选择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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