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摊棚的过去、现在议
本帖所称的“临时摊棚”,是指原来县政府、县委大院院墙,县党校、武装部、印刷厂临街路段;老剧团直至黎河北街临街路段,在1981年春节后,由政府在这些路段用石灰粉画出一个个方格,任由当时的个体户占用;并且当时政府声明:一旦政府认为需要,占用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其中,原县政府一带的方格分配给了国营、集体单位的所谓“知青门市部”,即这些单位为职工子女开办的临时就业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原县政府一带的、划分给国营、集体单位的临时摊棚方格中,一对原籍在陈汉的张姓兄弟剃头匠,也占用了一格;并且,兄弟俩居然还将临时摊棚改建成两层小楼。
据说,当时的管理部门也出面干涉,却因这两兄弟曾经拜给当时的县委书记张俊模作干儿子,张俊模书记向有关人员打了招呼,该小楼顺利建成。多年前,张氏兄弟将小楼卖给了其本家亲戚;现在本家亲戚以卖猪肉为业。
在1990年,因黎河改造,黎河周围的临时摊棚首先被拆除;其中包括部分居民户。对居民户,政府当时有补偿;而在老剧团一带的临时摊棚并没有拆除。期间,这些临时摊棚主陆陆续续将原来的简易摊棚改建成永久建筑。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业主中,有几个人通过“关系”,取得了所谓“准建证”;所以,在历次拆除运动中,有人拿出这“尚方宝剑”,令有关人员无所适从;而那些没有所谓“准建证”的业主,也就此“沾光”了。
需要说明的是:在当时,作为主管部门的县城建局,腐败丛生:不但办事人员贪污、受贿,而且其领导人员也涉嫌其中。所以,那些非法“准建证”泛出,也就不奇怪了。
就此,我所以说,这些非法摊棚既是历史的产物,更是腐败的怪胎;同时,也是宿松的“特产”:邻近的太湖、望江,城市建设还有改革开放初期的那些遗物吗?
孤掌难鸣,如秋蝉禁声;难得一“荐”,如遇知音之人。倒是官场风云,非常理所解,故留下诸多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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