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通德街拆除摊棚,这就结束了吗?
自前年县城开展拆除违章摊棚以来,县城不少违章摊棚已经被拆除;人们对此纷纷点赞;特别是北门、西门、黎河周边那些临街违章摊棚被拆除,结束了曾经那些占道经营引起的拥挤、混乱的情景。然而,老剧团背后那些改革开放初期搭建的临时摊棚一直没有拆除,这种房屋已经存在了40多年,而同期搭建的临时摊棚,基本上被拆除了。
如此,问题就来了:
1,老剧团背后这些虽然已经被摊主改造成永久建筑,这些建筑就有一定的合法性吗?这些房屋破烂不堪,有些房屋已经是摇摇欲坠了,实在是不可入目。
2,据说,有些摊主在那个“开放”时期搞到了“准建证”。当时政府为了鼓励个人开店经营,促进经济发展,但不能因此而就将该地皮“转让”、或者“划拨”了吧?
3、即使这些占用人行道搭建的房屋有一定的“合法”手续,政府在创建和改造老城区环境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纳入到征收范围而予以拆除,让路于民呢?
4,就该路段来说,因这些摊棚占用了道路两边的人行道,因此,行人、车辆均在这主路通行;一到节假日,此路段拥堵特别严重。对此,人们不仅埋怨,更多的是谩骂;而首当其冲被骂者当然是县领导了;虽然他们听不到这些恶语怒骂。
5,从目前的拆除非法摊棚工作的情况看,这些摊棚又一次逃过了一劫而继续存在。政府号召人们为建设“文明宿松”而作出贡献,但政府却无视这些历史的怪胎继续存在。
记得前年那些搞违章摊棚工作人员信词旦旦地说: “所有的临时摊棚都将被拆除;要为建设文明宿松而坚决执行县政府的部署”;而那个“告市民的公开信”至今还在街道立着········。
问县政府:通德街拆除摊棚的工作,这就结束了吗?
宿松人真有本事 发表于 2021-9-1 08:29
拆倒好拆,作为历史产物,拆了可不好赔,赔的不好上访可不好办,有时候不是政府无为,是政府也无能为力。
显然,这个“有本事的宿松人”的点评,代表了宿松官方的认可与顾虑;但是,从历史事实看、从法律法规看,其认可、顾虑,恰恰代表了无能、无志的一种官僚文化:
首先需要确认,这些摊棚所占地皮是否具有如城市居民宅基地般的相对永久占有权?
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具体事由,见鄙人帖子《临时摊棚的过去、现在议》。
从中可以看出:现在老剧团背后这些摊棚(虽然已被这些业主改造为砖混建筑),其地皮来源,是政府当时的临时许可,并无任何书面确认。
并且,当时县政府的具体执行人——城关工商所、城建局的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一旦政府要求地皮占用者离开,占用者必须无条件离开。
所以,如今政府要求业主拆除这些摊棚,并无不当。
但是,聚众上访,给上级政府施加舆论压力,再由上级政府给下级政府施加行政压力,已经被那些心术不正的自私者作为获取非法利益的有效手段;而此,恰恰是官僚主义的弊端;正是惧怕上级政府的官僚作风给自己带来的无端责备、甚至罢官,所以,当事官员不敢强调摊棚地皮的所有权应当归国有,只得忍气吞声答应赔偿一点;结果是,如回复者所言“·····是政府无能为力”。
其中一个重要事由,可能是有些业主拿出盖有原城建局公章的所谓“准建证”,以主张权利。
其实,即使认可该“准建证”的有效性、合法性,但应当指出该“准建证”所指的建筑物时效性并不是具有长久性;因为,该建筑物并无“城市土地使用权证”。
而为否定、阻断其聚众上访的可能性,首先,由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的:请求法院判令摊棚主拆除其摊棚;
理由:
1,当时政府的容许被告搭建临时摊棚,是时代的需要,而40多年后,这些临时摊棚已经不符合时代特色、严重影响交通、市容,人们怨声载道。今拆除被告摊棚,既是时代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期盼。
2,当时颁发的“准建证”仅仅是临时容许;且无“城市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其可以长期占用该地皮。
3,40多年来,被告无偿占用该黄金路段,已获利不菲;今原告要求被告拆除,与理与法,无愧于心。
·········。
总之,这个“有本事的宿松人”,其实就是代表官方那胆小怕事、唯乌沙帽为大的官僚心态;而此,能够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吗?
县城的违章建筑和摊棚还真不少,凡是热闹的街道和马路上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希望县委、县政府这次一定要下很力气干净彻底地将他们铲除掉,早日还全县人民一个文明的环境。 上面一图片,体现老城的危房现状,看到的是一片破败,这些危房随时危害老百姓的生命,老城这样的房子地方好多。难道住建局、、、、不闻不问吗。改造可以结合老城拓宽主要道路、合理拆除、可以作为停车场或者公共活动空间或者绿化带等等。改造更新才能体现党的光辉、人民幸福美好的生活、优良的交通环境。老城改造道路拓宽是关键,住建局要在拓宽民主路的基础上加快对老城部分遗留危房拆除、、、。老城道路拓宽、陈旧时代遗留危房是老城人民之间热议话题。望住建局早日提上日程,建设美好老城环境。 既然是临时建筑,那是当时政府所做的临时决策。其合法性首先值得商榷,评估。
短短十米来的街道,两边都是残败不堪的低矮建筑,既不能修缮一新,也没有彻底拆除。多少有点不伦不类的碍眼。道路两头都是三岔路口,如果拆除了,整个道路畅通度会更上一层楼。现在,这个历史遗漏问题,不能腾快解决,实在如鲠在喉,如芒在背,让人不吐不快,,,快马加鞭,,,快拆啊。。。。 一个清楚的事实、一个明白的道理、一个众望所归的期盼,却被无耻的要挟而左顾右盼、畏首畏尾思考而最终妥协,使那些曾经的历史产物变成如今的积苛。
我想,这一积苛不会长存;它终将被明智的首长挥笔除去而载入史册;而这个首长又是谁呢? 拆倒好拆,作为历史产物,拆了可不好赔,赔的不好上访可不好办,有时候不是政府无为,是政府也无能为力。 宿松人真有本事 发表于 2021-9-1 08:29
拆倒好拆,作为历史产物,拆了可不好赔,赔的不好上访可不好办,有时候不是政府无为,是政府也无能为力。
宿松有句老话,葫芦挂壁上不好些,你非要挂颈上,只要是人就会趋利避祸,换做谁在位子上都一样,有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没有顶层的规范,下面会存在先试先错的情形,所以一般不会去尝试第一个吃螃蟹。 城市拆违,可以借鉴安庆、合肥、、、、、。合理的强力的拆除违建。 宿松人真有本事 发表于 2021-9-3 08:37
宿松有句老话,葫芦挂壁上不好些,你非要挂颈上,只要是人就会趋利避祸,换做谁在位子上都一样,有些历史 ...
有些话说的太明白就不好了哒,老同志,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谁不知道就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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