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本是大喜事 装修竟然惹出窝心“祸”
因房屋装修,本人在志邦公司定制全屋柜子总金额203000元,合同中注明5月21号交货,以此便于我家正常装修。同时,约定全屋柜子装修完毕后使用一个月没有问题,8月份即付清尾款23000元。 因此,我家按照风俗习惯看了7月1日进屋的日子。然而,对方在实际操作中,将订购的东西延迟到7月13号才交货,安装至今没有完全搞好。在此期间,对方业务员不考虑自己违约延期在先,在安装没有全部完成的情况下,要求我全额支付尾款。考虑种种原因,我答应先付2万,余下的3000元等搞好后再支付。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然恶人先告状,到县人民法院起诉我拖欠尾款。此事让人十分不解,该公司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拖延工期接近2个月不说,在找我支付尾款时我也一口答应支付20000元,仅预留3000元待质量没有问题后再整体结算付清,而且在支付3000元的尾款时也约定了时间,进屋一个月内。作为一个20多万的采购,仅留3000元的货款推迟几个多月的时间,我想应该不过份。对方在供货时无故延期违约,本人并没有因此而向其提出什么异议。
在微信里沟通交流后,对方突然去法院提出起诉,让人感到意外。首先,我从未说不支付尾款,只是要求对方将我的事做好,确保质量没有问题后支付。对方公司在有些小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什么急于要求结账?在本人提出先付20000元,余下3000元待安装的东西使用一个月后结算时,该公司却一纸诉状将我告上法庭。作为一个从事商业销售的公司,如此做法,谁还敢与其合作? 购房、装修,本是一件喜事,却没想到遇见这种窝心的事,心里实在不舒服。同时,也相信法律是公正,不带任何袒护的。
这么做生意确实少见,出了问题不解决问题,还来倒打一耙,实在令人费解。 这么大的事为啥宿松论坛看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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