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 发表于 2022-3-29 00:13

高空抛物砸坏车辆 难道无罪?

      3月29日上午9点左右,龙溪山庄13栋楼下面一辆小车挡风玻璃被砸破,车身多处被砸坏,而在车子周边的地上和车子引擎盖上有多块从高空中被丢落下来的瓷砖碎片。      据了解,3月27日下午,车主将车子停在13栋楼边的停车位上,一直安然无事。而29日早晨,有居民发现车子被砸,于是拍下了图片发到业主群里。车主发现后立即向警方报警。随后,民警赶到事发现场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情况就离开了。车主找到物业,向调查此事时没有得到物业的支持。      据一位居民称,一个多月前该楼曾经有一居民从高楼上丢下一个类似花瓶的东西,有幸当时楼下没有东西或人,不然问题也不小。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设了“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这次的高空抛物,导致车子蒙受一定的财产损失,抛物者难道无罪?

大别山军人 发表于 2022-3-29 20:09

个人认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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