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企业因拖欠劳动报酬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22年3月,徐美红等人到宿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宿松县宏达服装厂拖欠他们7个人的劳动报酬。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宿松县宏达服装厂实际经营人郭丽、梅益发在经营期间,拖欠徐美红等7人工资87466.8元。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即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2022年5月7日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郭丽、梅益发一直逾期未履行。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郭丽、梅益发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开展审查起诉工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