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男子酒驾被查 谎报身份信息被判刑
2021年12月1日晚,杨某某和朋友一起吃饭并饮酒。当晚9点多,杨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半路撞到马某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汽车,二人随后发生冲突。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中发现杨某某有饮酒驾驶嫌疑,杨某某拒不配合调查。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事故中队,杨某某承认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但在抽取血样时提供了名为朱某的虚假身份证信息。 回到家后的杨某某担心谎报身份证一事败露,后主动到宿松县公安局坦白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一事,并交代了其真实姓名。 经宿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杨某某事发当天血样乙醇含量为146.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2021年12月28日,杨某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宿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2年9月22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宿松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宿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根据被告人杨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杨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三百元。 据了解,近两年来宿松法院审理了240余起因酒后驾车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2022年以来,危险驾驶案就有60余件。 法官提醒:酒驾行为轻则会对道路公共设施、机动车辆造成损坏,相关人员也会因此受伤,重则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酒驾者不仅身陷囹圄,若是公职人员,还可能丢掉“铁饭碗”。父母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还会影响其直系子女在参加公务员招录、警校军校招考、国企银行招聘等考试中的政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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