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3商家销售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近期,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1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批次,其中市县农产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松县菲姐日杂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宿松县棋棋粮油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宿松县发到家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宿松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应当检查这些香蕉批发处的香蕉;因为,零售商不可能直接到产地进货;如几年前的假羊排一样;所以,源头治理才是关键。 一、发现不合格商品应立即责令其下架,禁止销售。二是象发到家超市,每次检查都有不合格商品,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合格后才准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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