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微淡 发表于 2022-12-9 22:40

宿松城区治犬责任分工及受理举报

      1、县公安局:负责养犬登记管理(详情后续),捕捉禁养犬,捕杀狂犬,受理、查处违规养犬、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养犬行为。举报电话:110。
      2、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受理、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携犬外出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56-7821120。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犬只经营流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未经登记的犬类违规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556-7821258,12315。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采集免疫犬只相关信息和疫病防治,依法做好犬只养殖场所、动物诊疗机构和犬尸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审查许可,以及犬只收留场所的防疫监督等工作。举报电话:0556-5652099。
      5、宿松县狂犬疫苗接种咨询电话:0556-782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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